北方網消息:以往有了勞動爭議,人們總會想到要找所屬區縣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今起您可以就近到家門口的勞動爭議仲裁調解窗口進行調解了。昨天,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獲悉,截至昨日,全市18個區縣92個街鎮的勞動保障服務中心全部設立了勞動爭議仲裁調解窗口,共有200名兼職仲裁員從事勞動爭議調解工作。2004年上半年,全市街鎮勞動保障服務中心勞動爭議仲裁調解窗口受理的案件佔全市受理案件的四分之一,其中10%調解成功,爲天津市及時、就近處理勞動爭議,妥善化解勞資矛盾,提高勞動爭議處理效率發揮了重要作用。
街鎮勞動爭議
仲裁調解窗口五項職責
街鎮勞動爭議仲裁調解窗口有五項職責:一是負責接待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來訪、政策諮詢,宣傳、貫徹勞動法律、法規;二是指導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三是指導用人單位開展勞動爭議預防工作,協調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四是指導勞動爭議當事人正確使用仲裁文書,監督其按規定程序參加仲裁活動;五是公正、及時調解處理勞動爭議案件,經調解不成的爭議,提交區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裁決。
四類爭議
能找勞動爭議調解窗口
根據勞動爭議受理的屬地原則,依據《天津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辦法》,勞動爭議仲裁調解窗口按照方便當事人、就近調解勞動爭議的原則,對所在街鎮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爭議進行調解。具體的受理範圍包括:因用人單位開除、除名、辭退勞動者和勞動者辭職、自動離職發生的爭議;因執行有關工資報酬、社會保險、福利、培訓、勞動保護等規定發生的爭議;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法律法規規定應當調解的其他勞動爭議。
調解爭議6項規程
一、勞動爭議仲裁調解窗口接到勞動爭議當事人申訴後,應報請所在區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批准立案,所在區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應在7日內做出立案或不予受理的決定。勞動爭議仲裁調解窗口應在7日內通知當事人辦理立案手續或送達不予受理通知書。二、勞動爭議仲裁調解窗口調解勞動爭議案件,應提前4日將調解時間、地點及所需的材料通知當事人,並應在立案後20日調解結束。其調解時限計入勞動爭議案件審理時限。三、調解案件時,應至少由一名兼職仲裁員主持,一名書記員記錄。四、調解案件時,應對勞動爭議事實進行全面仔細的核實,對調查情況作詳細筆錄,調查筆錄應由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五、經調解達成一致意見的製作調解書,調解書需雙方當事人簽字並加蓋所在區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公章,調解書送達生效。調解書一式五份,雙方當事人各執一份,調解窗口留存一份,歸檔一份,報所在區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備案一份。六、調解不成的案件或調解書送達前當事人反悔的,提請所在區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進入仲裁普通程序審理,所在區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指派專職仲裁員與勞動爭議仲裁調解窗口兼職仲裁員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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