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關注的“一二·七”珠江口碰撞漏油事故有了新的進展。十二月二十日下午,兩艘肇事船舶的代理律師在相互接受對方擔保後,同時向廣州海事法院立案庭提交了解除扣押船舶申請書。
他們還約定,因兩輪碰撞引起的一切索賠和糾紛將隨後提交該院審理。廣州海事法院准予雙方申請,於當日向中國海事部門及雙方船舶送達解釦文書。
廣州海事法院立案庭王玉飛庭長今日此間表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訴訟特別程序法》的規定,“現代促進”輪提交設立海事賠償責任基金的書面申請後,法院將嚴格按照上述法律辦理。如果法院准予申請設立海事賠償責任限制基金的裁定生效後,除非涉及救助費用等非限制性債權外,“現代促進”輪的其他債權人將不得因任何原因向法院申請扣押該輪。
此次船舶碰撞事故勢必會給廣東省海洋環境,特別是漁業資源造成巨大損失。根據以往經驗,環保、水產部門會向肇事船舶提出油污損害索賠。廣州海事法院副院長詹思敏表示,廣州海事法院已做好一切準備,一旦油污損害賠償糾紛起訴到法院,將集中審判骨幹力量,儘快審理,依法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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