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報報道,武漢市加大對行政“不作爲、亂作爲”案件的查處力度,今年以來立案查處行政過錯案件132件,146名黨員幹部受到黨紀政紀處分,其中處級黨員幹部33人。
據瞭解,受處分黨員幹部中,給予黨紀處分78人,其中開除黨籍15人,留黨察看13人、撤銷黨內職務2人;給予政紀處分105人,其中開除6人、留用察看1人、撤職11人。所查處的行政過錯案件中,以行政徵收、行政檢查和日常行政管理過程中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行政職責問題最爲突出,涉案人員佔92%。
該市今年1月出臺了《武漢市行政機關工作人員行政過錯責任追究試行辦法》,對行政許可管理、行政徵收管理、行政檢查管理、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等8個方面的69種行政過錯行爲,根據不同的行政過錯責任,相應明確了9種責任追究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