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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網消息:記者昨日從市地方稅務局獲悉,爲加強出租房屋稅收徵管,從明年1月份起,天津市出租房屋稅收將採取地稅部門徵收和區縣流動人口管理辦公室代徵兩種方式。
私房出租一年漏稅上千萬
近年來,本市房屋租賃業日益火爆,但由於私房出租行爲隨意性很大,出租房源分散、不固定,租房人普遍不索要發票,給稅收徵管工作帶來很大難度,本市私房出租偷漏稅款一年預計在1000萬元以上。
爲解決全市普遍存在的房屋租賃稅收徵收難問題,市地方稅務局與市公安局流動人口管理辦公室達成協議,決定自2005年1月起,將個人房屋租賃稅收委託“流動辦”代徵的做法在全市鋪開,市“流動辦”將把協稅護稅工作列入行政執法範圍內,納稅人可到稅務部門繳稅,也可讓“流動辦”協稅人員代徵稅款,並依法取得完稅憑證。
稅收協管員持證上崗
爲確保代徵工作依法開展,各區縣地稅局與區縣“流動辦”簽訂委託代徵協議,協稅員代徵稅款時要佩戴專業標誌,入戶收稅時要出示上崗證。區縣“流動辦”作爲代徵部門將依法徵稅,嚴格票證管理,及時將代徵稅款足額入庫。
鏈接:出租房屋要繳多少稅
房屋出租性質不同稅率則不同,對個人出租居住用房取得的租金收入,按5%的綜合負擔稅率徵收稅款。對個人及企事業單位出租非居住用房取得的租金收入,按現行政策規定的5%營業稅、12%房產稅(10%個人所得稅)稅率徵收稅款,納稅人需要每月申報納稅。對房屋租金收入用於企業解決下崗職工工資導致納稅確有困難的,出租人可向主管地稅局申請,按房產原值徵收房產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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