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成都商報報道,昨日上午,成都市中院公開開庭審理了成都市最大的一起非法買賣槍支案,6人因被控在蓉買賣21支黑槍站在了被告人席上。
昨日上午,該非法買賣槍支案開庭。6被告人分別聘請了律師。一些被告人親友旁聽審判。
公訴人當庭指控,2004年4月,無業人員楊洪和女友馮豔均花了12000元從一青海人手中,購得6支仿製手槍。此後,楊洪將其中一支賣給搞運輸的鄒畦海。同月,青海人馬啓元聯絡上楊洪,兩人洽談好槍支買賣後,馬啓元讓在青海的同夥馬乙奴四很快攜帶“黑槍”來到成都。馬啓元、馬乙奴四以17700元的價格,將7支手槍賣給楊洪、馬豔均。此後,楊洪很快將7支手槍轉賣給王定生。
兩天後,馬啓元、馬乙奴四等參與“黑槍”買賣的6人統統被警方一網打盡。警方從楊洪、馮豔均、王定生、鄒畦海4人處收繳出手槍10支。從馬啓元、馬乙奴四所住的賓館房間中收繳出手槍8把。至此,警方發現涉案“黑槍”達21支。除已收繳的18支外,仍有3支去向不明。而據有關部門的鑑定:這些“黑槍”性能完好,具有殺傷力。
對於流失的3支手槍,庭審中,公訴人稱,王定生已將這3支手槍出售給他人。公訴方出示了王定生在此前的供述。
庭審中王定生一口咬定,稱只從楊洪手中拿了4支槍,而這4支槍已完全被警方收繳。對王定生的辯解,公訴人反駁稱,王如此辯解,是知道3支手槍流失,後果嚴重,才當庭“翻供”。
整個庭審中,只有鄒畦海承認從楊洪處購得手槍一支。鄒稱購槍是出於“好奇”。案發後,他主動帶着警方收繳槍支。而其餘5人,各有辯解之詞。馬啓元稱,馬乙奴四給了他4000多元錢,託其到成都聯繫購槍人,他不知道馬乙奴四帶了多少槍,也未參與交易。而馬乙奴四對法庭說,他是來成都尋“開車”的工作,不知道馬啓元非法買賣槍支,更未參與其中。
此案最引人關注的是楊洪的女友、23歲的馮豔均。公訴方出示大量證據,指控馮與男友楊洪一起參與購槍。但馮辯稱,確實不知道楊洪在買賣槍支。馮的辯護人也爲其做無罪辯護。楊洪在庭審中,屢次爲女友辯解,稱女友不知自己買賣槍支的事。
由於案情複雜,被告人人數衆多,此次庭審從上午持續至下午4時許。審判長宣佈休庭,擇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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