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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提示
昨日上午,廣州鐵路運輸中級法院公開審理原雲浮市委常委、羅定市委書記鍾德標受賄、鉅額財產來源不明一案,並作出一審判決,認定鍾德標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犯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兩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6年。
貪官現形
羣衆舉報信揭開犯罪蓋子
鍾德標,1952年生,廣東省羅定人,大專文化,從1994年起擔任羅定市委副書記,繼而先後擔任羅定市市長、雲浮市委常委兼羅定市委書記。去年元月,鍾德標被免去羅定市委書記一職,擔任雲浮市委常委。同年,鐘被司法機關逮捕。據透露,廣東省紀檢部門、信訪部門從2002年起就不斷收到對鍾德標的匿名舉報。從去年下半年,有關部門開始對鍾展開調查,鐘的種種問題由此浮出水面。
人前“節儉”人後包養“情婦”
據介紹,鍾德標平時很是“節儉”,一家人住的房子還是多年前的宿舍樓,他的家裏看起來很不起眼。他是怎樣暴露的呢?據知情人士說,鍾德標最終栽在了“二奶”和“情婦”身上。
在廣東省紀檢部門、信訪部門收到匿名舉報信中,反映鍾在某項工程中接受賄賂,並且生活作風極差,在當地大肆包養“情婦”和“二奶”。舉報信特別提到,早些年,鍾看見羅定當地某賓館一位服務員年輕貌美,遂採取種種措施將其強行佔有,成爲他的“二奶”。據悉,紀檢部門在去年宣佈對其採取“雙規”。?
貪官受審
罪名一:受賄
賣工程妻兒獲三套房產
1994年至1998年間,鍾德標利用其職務之便,爲承包工程的盧某(女)提供“幫助”。時任要職的鐘德標以與主管領導打招呼的方式,先後將包括羅定市法院宿舍樓、農科院辦公樓等在內的5批工程包給盧某的工程隊負責。工程攬到手後,盧某自然懂得“投桃報李”,很“自覺”地出資購買了三套房產“送”給鍾德標,分別位於珠海和深圳,價值總計120餘萬元。爲了避免“出事”,盧還將事情做的非常隱蔽,三套房子分別是以鍾德標女兒、兒子、妻子的名義購買的,但最後還是被司法部門查出。
據悉,在今年10月8日的庭審中,鍾德標曾爲自己辯稱這些房子都是他花錢買下的,但因辯解並未獲得法院的支持。法院認爲其行爲是利用職務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爲他人謀取利益,行爲構成受賄罪。
罪名二:鉅額財產來源不明
千萬身家來自遺產及中獎?
據檢察院的指控,鍾德標從1994年開始擔任羅定市市委副書記,到其被公安機關逮捕也不過是10年的時間。然而,10年間,他累積了千萬的身家。
司法機關在查辦此案時,發現鍾德標的個人財產數目驚人。名下共有人民幣741萬元、港幣280餘萬元、美金4.32餘萬元,其中還包括多處房產。而據統計,從1971年工作以來,鐘的工資收入不過是23萬元左右,即使加上其家人的收入,家庭總體收入不過也是60萬元上下。
對這些遠遠高於其收入的財產,鍾德標這樣辯解,稱是其父母留給他的遺產。他父親原是一名普通工人,1968年退休後開始自辦木材加工廠,並承建一些小工程。到了上世紀70年代,鍾父將77萬元的遺產留給了鍾德標。而與鍾德標一起生活了幾十年的老母親更是爲他留下了147萬元的遺產。鍾德標還表示,其中還有些錢是他在廣州、深圳、珠海三地買彩票中的獎,但他記不清到底有幾次,也記不得中獎的地點了。
但他的這些荒唐的辯解理由根本站不住腳,法院經審理後,認爲上述財產除去其兩人夫妻合法收入外,對558萬人民幣、280萬港幣和美元4.32餘萬元無法說明合法來源,應認定爲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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