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從樂清市有關部門獲悉,溫州市市政園林局近三任局長接連因受賄而落馬,這三任局長分別爲:滕德壽、楊邦禎、吳長柳。原局長楊邦禎涉嫌受賄案,將於2005年1月12日在樂清市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楊邦禎的前任滕德壽因受賄14萬元,一審被杭州下城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刑10年(本報11月2日曾作報道);其後任吳長柳同樣因涉嫌經濟問題,今年9月底被免職,目前檢察機關正在偵查吳長柳案。
楊邦禎被指控受賄9萬元
紀檢監察部門通報的信息顯示,溫州市三任原市政園林局局長的落馬均與“楊秀珠案”有牽連。今年58歲的楊邦禎系溫州市市政園林局原黨組書記、局長,8月6日被刑拘,8月20日被依法逮捕。
公訴機關指控,1999年初,東海石油溫州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通過國有土地出讓拍賣獲得溫州市區車站大道15-2地塊土地使用權。1999年下半年,時任市建設局局長的楊邦禎違反規定,同意溫州市東海建築安裝工程有限公司超資質參加雲錦大廈建設工程議標。2000年1月,溫州市東海建築安裝工程有限公司中標。溫州市東海建築安裝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長方崇進爲感謝楊邦禎的幫助,於2001年12月份、2003年下半年兩次送給楊邦禎共計人民幣8萬元。
2002年間,溫州市中強工程土方有限公司承接了歐洲城建築廢土外運業務,在施工過程中由於溫州市環衛運輸有限公司(隸屬於溫州市市政園林局)調派給其運送廢土的車輛不能滿足其工程的要求,中強公司經理林永弟要求時任溫州市市政園林局局長的楊邦禎向溫州市環衛運輸有限公司負責人打招呼,要求多調派些車輛供其運送歐洲城建築廢土。事後,林永弟得知楊邦禎到歐洲考察,送給楊邦禎一萬元現金,楊邦禎予以收受。
檢察機關認爲,楊邦禎利用職務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賄賂9萬元,應以受賄罪追究刑責。
吳長柳涉嫌經濟問題被免職
吳長柳1952年2月出生在溫州,1981年9月入黨,1973年3月參加工作,杭州大學數學系畢業。1997年2月至2003年6月,吳歷任溫州市城管局局長、黨委書記,市人民政府副祕書長、市舊城改建指揮部副指揮、市中心區開發建設指揮部副指揮、市府辦黨組成員兼市舊城改建指揮部副指揮、市中心區開發建設指揮部副指揮、黨組書記。2004年9月23日,溫州市十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表決通過,決定免去吳長柳溫州市市政園林局局長職務。12月7日,溫州市紀委通報了涉案金額達2.532億元的“楊秀珠案”系列腐敗案,吳長柳案位列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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