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報消息,全國民政工作會議提出,2005年,要以建立城鄉社會救助體系爲重點,完成中央和地方兩個層面的各項救助制度的建立、完善、配套和銜接,力爭90%的省份、70%的縣(市)初步建立起城鄉社會救助體系。
會議提出,要進一步完善以救災工作分級負責、救災經費分級負擔制度爲基礎,災害應急機制爲主體,社會動員機制相配套的災害救助體系。建立完善以災情預警監測評估、災害緊急救助、災區恢復重建、災民生活救助和應對災害社會動員等爲主的災害救助制度,開展城市災害緊急救助試點。
會議要求,要建立和完善以城市低保、農村“五保”、特困戶救助制度爲基礎,臨時社會救濟爲補充,專項救助相配套,各項優惠政策相銜接的社會救助體系。城市低保工作推進和完善“分類施保”,落實各項優惠政策,保障特殊困難家庭的基本生活。要加大低保資金投入,加強低保資金管理使用,保證低保金及時足額發放到低保對象手中。農村“五保”供養,要通過穩定資金來源,加強資金管理,解決五保供養對象“應保未保、不按標施保”問題,解決敬老院和分散供養五保戶的房屋修繕、醫療等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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