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辜公子的民憤畢竟太大。1946年元月,臺灣軍政長官陳儀頒佈了“漢奸總檢舉規程”,辜氏等臺獨領導隨即被逮捕,以“陰謀竊據國土”罪起訴,扣押於戰犯監牢。1947年7月底,宣告罪名成立,辜被判徒刑兩年兩個月。據說自辜以下幾個被告當時俱言笑自若,似對判決十分滿意。
此時正是“二二八”事件的惡果蔓延期間(“二二八”事件的前段不妨視爲第二次中日戰爭的最後一役,此處不論),辜等幾位坐牢,正好逃過劫數。辜出獄後避地香港,並與中國現代化歷史重要人物嚴復的孫女成婚,於是和國民黨要員葉明勳結成連襟,以中國人姿態出現,打通了所謂“皇後大道”。以後,辜憑臺灣水泥、中國信託等等大企業,成爲臺灣官商勾結的典範,歷任工商協進會理事長、國民黨中常委、國策顧問、諮政。1990年起,任海基會董事長,主管對北京政策。無可諱言,兩岸關係是臺北政權生死攸關之事,生於日據時代警察家庭的李登輝,對這名出身臺灣“日本貴族”的超級老皇民,不得不予信任。
問題是北京和華盛頓對辜振甫都有先天的戒心。江澤民、錢其琛等都是曾在日據淪陷區從事抗日活動的過來人,他們對上海的臺灣巡捕和日本“皇民”之類的回憶,不難想象,更不提熟悉日本“三光政策”的北方人士。要做到兩岸互信,難矣。
偏偏辜振甫還要堅持回程先經日本,無疑有點“對着幹”的意味。李登輝、辜振甫等人大抵覺得回程經日本是高招,也許出自對“三通”呼聲的逆反心理。其漠視大陸百姓對日本的深惡痛絕,則是不爭的事實。
美國並非辜振甫、李登輝等老皇民的自然盟友。甚至可以說是“先天互不相容”。遠在1945年,美國在臺官員George H.Kerr就在當時屬於機密的報告中點名稱辜爲親日之“奸人”(collaborator).Kerr有“洋臺獨教父”之稱,一生反華親日,可見他對辜的評價,究竟以美國國家利益爲依歸。授意辜振甫搞臺獨的牧澤義夫也被押到上海,於1946年被當地美軍軍事法庭以戰犯罪定讞,判處三十年苦工監(即西方式勞改),甚至在中共建國,麥克阿瑟大幅度修改戰犯政策之後,還拖到1954年方被釋放。辜氏“歷史污點”的嚴重性,可見一斑。
辜振甫在與汪道涵會晤時。解釋“一個分治中國”時,說:“依照波茨坦宣言(按:即波茨坦公告,下同),臺灣迴歸、兩岸分治,這是歷史事實,並非我方所造成。”又對錢其琛說:“甲午戰爭失利,清廷割臺,中華民國於一九一二年成立迄今,臺灣於二次大戰後依據波茨坦宣言迴歸,一九四九年起兩岸隔海分治,任何一方管轄權從未及於對方。”這種以波茨坦公告作依據。爲臺北的親日形統實獨政策辯解,毋寧說是十分滑稽的。關於波茨坦公告和開羅宣言的真正涵義,以及對東亞現實政治的規範,限於篇幅,此處不論。
需要指出的是:臺灣當局放棄蔣氏父子堅持的“大中華法統”,而退稱“中華民國在臺灣”,在表面上是與大陸爭“雙方平等”,實際上已是甘居“側室”。借句《紅樓夢》裏花襲人到黛玉那裏套出“東風壓了西風”評語之時說的心裏話,就是“做了旁邊人,心裏先怯了”──“談判”未開,氣勢就已矮了一截。波茨坦公告雲胡哉?
回顧蔣氏父子維護“大中華福祉”的姿態(臺北對中印邊界戰爭的態度和國共兩軍在南海諸島心照不宣的合作,都令西方大跌眼鏡),這一自居“旁邊人”的心態發展,除了乞助日美“軍事保護”,更重要的是“道統”歸屬問題,或者說是臺北政權對中國大陸“道德號召力”的完全喪失。對東晉偏安江南、毫無北歸進取之心,身歷南宋政權類似心理過程的宋元歷史學家胡三省有一段精闢評論,不妨略加改動如下:
自蔣氏大陸之敗,爾來四十有九年矣。神州之上,兆民衆庶,喜怒禍福,臺北視之,漠然不關乎其心……
這種心態的最終歸宿,用胡氏之語,便是“卒之南爲北所並”。歷史之循環,何其永恆乃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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