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當局立法機構今日二度完成“刑法”的部份條文修正。據瞭解,臺灣的刑事政策將有大幅變革,通過寬嚴並進與提高服刑年限,達成漸進式廢除死刑的目標;未來無期徒刑假釋門檻,也將由現行的20年提高至25年,有期徒刑上限則提高到20至30年。
據臺灣媒體報道,這次修正的內容中有二個重點:寬嚴並進與達成漸進式廢除死刑的目標;在寬嚴並進方面,強調重罪重刑、輕罪輕罰;對於短期自由刑的受刑人,不再以傳統的刑罰處罰,以易科罰金,緩刑、緩起訴等方式,並鼓勵被告自新,減輕監所負荷;而在重罪及累犯方面,則加重其刑,對於同一被告犯二案以上的罪者,也將數罪並刑,加重罰刑二分之一以上,甚至一倍,以懲處累犯。
而在達成漸進式死刑方式方面,現行未滿18歲與年滿80歲以上殺害直系血親者,應處死刑的規定,將予以廢除。而在其它配套措施方面則是提高假釋門鑑,與有期徒刑服刑年限;無期徒刑門鑑由現在15至20年延長至25年,而有期徒刑的服刑上限維持20年,但累犯則提高至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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