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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社會捐助亟須加強立法
“只有在法律層面加強社會捐助的管理,才能充分調動民間社會捐助的積極性。”今天下午,民政部救災救濟司副司長龐陳敏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透露,民政部正在準備出臺一部《社會捐助管理條例》。
龐陳敏指出,作爲一項社會公益活動,我國的社會捐助工作得到了全社會的廣泛支持和參與,形成了扶危濟困的良好風尚,在我國救災救濟和社會保障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在實際操作中,社會捐助還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如多頭募捐、強制募捐、挪用善款等現象,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羣衆奉獻愛心的積極性。
龐陳敏認爲,出現這些問題最主要的原因是法律對捐贈的規範不夠。雖然我國在1999年6月出臺了《公益事業捐贈法》,但在實際執行中操作性不強,執法主體缺位,募捐主體不明,法律責任不定,造成目前在全國募捐市場管理缺位。
據瞭解,民政部最近已就社會捐助問題專題向國務院報告,並積極與立法、財政、稅務等部門溝通,着手推進社會捐贈法制法規的建設,準備出臺《社會捐助管理條例》,明確受贈主體、募捐主體資格以及義務,合法保護捐贈方和受贈方的權利;明確募集活動的主管部門,確定公開募捐的範圍、捐款的性質、公開募捐的程序,明確法律責任、監督方法,杜絕多頭募捐情況的發生。同時,爲了鼓勵企業和個人參與捐贈活動,《社會捐助管理條例》可能會出臺捐贈稅收優惠政策。此外,還將發現、培育一些公信力強、知名度高、管理較好的民間慈善組織。
民政部規範海嘯民間捐贈活動
今天,民政部救災救濟司副司長龐陳敏告訴記者,印度洋突發海嘯,我國民衆對災區捐款踊躍,民政部將於近期向社會公佈捐助情況。
民政部1月1日出臺了《關於開展對印度洋海嘯災區民間捐贈活動的緊急通知》,強調本次捐贈活動堅持自願原則,杜絕各種形式的非法募集活動。
據瞭解,連日來,一些企業和個人紛紛表示要向災區捐款捐物。爲此,民政部成立了由分管副部長負責的“民間援助印度洋海嘯災區協調辦公室”,統一負責此次捐贈活動的組織協調、數據彙總、信息發佈工作。
通知要求,本次捐贈活動堅持自願原則,不得搞行政命令或硬性攤派。因考慮到災區正處於緊急階段,以及運輸、出境檢疫等問題的特殊性,目前以資金捐贈爲主,一般不接受物資捐贈。中國紅十字會總會及各地紅十字會、中華慈善總會及各地慈善會和各地民政部門具體負責接受捐贈,其他部門和社會組織不得接受社會捐贈。
民政部表示,要加強對捐贈物資的管理,做到手續完備、專賬管理、專人負責、賬款相符、賬目清楚。此外,民政部將會同有關部門及時查處和取締各種形式的非法募集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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