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里臺立交橋下命案”真相一波三折
殺人動機由爭自尊變爲爭同性戀人
法律系大學生被判死緩
北方網消息:在天津市影響較大的“八里臺立交橋下命案”,隨着偵查的不斷進展,殺人動機也逐漸浮出水面。案情的真相可謂一波三折,兇手周某被捕時曾供述稱是死者費某笑稱他沒錢,傷了他自尊持刀殺人。但經過進一步調查,周某才說出事情原委。原來,他和費某同時與案外人肖某某保持同性戀關係,因費某反對他和肖某某交往,二人因此發生爭執並致命案發生。日前,市一中院審理後,認定周某犯故意殺人罪成立,考慮到周某歸案後認罪態度較好,有悔罪表現,縱觀全案事實情節,周某尚不屬於判處死刑必須立即執行的犯罪分子,遂依法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被告人周某21歲,湖北老河口市人,捕前是武漢大學法學院學生。被害人費某是本市人,18歲,原是本市某大學學生。據檢察機關指控,被告人周某與被害人費某同時與肖某某保持同性戀關係,二人通過肖某某在網上相識,並經常在網上聯繫。去年8月9日,被告人周某由原籍來到本市,與費某約定在水上公園門口見面,二人見面後來到八里臺立交橋下西南角路邊草坪上。當晚9時許,二人因故發生爭執,周某持刀朝被害人費某的頸、胸、背部等處猛捅數刀,致被害人費某死亡。被告人周某逃離現場時,被附近羣衆抓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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