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2月10日,5名自稱爲“國務院內參”的記者,在山西省蒲縣某煤礦不期而至,隨後以“內參調研”的名義索要3萬元現金。當晚19時許,接到舉報的執法人員將他們抓獲,並查獲用於作案的筆記本電腦、微型攝像機、照相機、桑塔納轎車以及假印章、假證件等物品。
2004年春節過後,山西省冒出十幾家非法期刊社,而且私自設立所謂的工作站、記者站,招聘“記者”,從事非法新聞採訪活動。針對這種情況,山西省先後出動檢查人員近5000人次,進行專項整治,以維護正常的新聞秩序和社會秩序。
既攝像又拍照拉起架勢索要錢財
2004年9月24日深夜,蒲縣黑龍關某煤礦。一個身影神祕晃動,手握攝像機拍錄了該煤礦。次日,此人找到該礦負責人並出示記者證:“我是《中國法制報道》記者,你們礦偷着生產,要登報曝光。”
次日,臨汾市公安局文化保衛分局接到該礦舉報電話:“有一位名叫劉濤的記者,他說掌握了我們違法生產證據,以要曝光爲由威脅我們。”隨即公安機關根據舉報人提供的線索,將劉濤當場抓獲,經查其所持記者證屬僞造。
劉濤,原名劉海龍,山西翼城縣人。“劉海龍以假記者身份進行詐騙活動,跨越了多個地區,涉及鄉寧、曲沃、安澤等地的10餘個執法單位和企業。”臨汾市公安局文化保衛分局局長郭春平說。經公安機關查明,自2003年9月始,劉海龍冒充記者四處敲詐勒索,金額達14萬多元。
據臨汾市委宣傳部副部長段協平介紹,“一些假記者的裝備齊全精良,特別是高級照相機、攝像機已成爲他們的必備工具。他們扛着攝像機到處攝像、拍照,目的就是拉起架勢索要錢財。”
山西是產煤大省,每天成千上萬輛汽車向外省運煤。這些車輛或因超載理應被罰,或因執法人員的不當執法無辜被罰,也有正常交納的費用,一車煤運出要一定的開支。於是,一些假記者就瞄上送煤車這一行當,或者發現執法人員的問題以媒體曝光恐嚇,或拿出假記者證、攝像機矇騙,送煤車過卡。據知情人反映,把一車煤送到省界,一般收取數百元甚至上千元。
據瞭解,目前假記者已不滿足於“東一榔頭西一棒槌”的小打小鬧,而是有意識地利用一些非法期刊進行規模化斂財,呈現一種系統化、組織化的傾向。
在本文開頭自稱是“國務院內參”記者的身上,公安機關收繳了“內參調研證”“《決策動態》(內參)工作證”等。讓人可笑又可氣的是,“內參調研證”上所繪的中國地圖,既沒有標出海南島,也沒有標出南沙羣島。目前,這5名假記者已被臨汾市公安局刑事拘留,此案還在進一步審理之中。
據山西省“掃黃辦”副主任馬愛民介紹,假記者的敲詐對象一般有四種:煤礦、其他私營企業、發生不當行爲的政府和執法部門、各種事故的當事人和單位的法人。敲詐手法主要有以下兩種:
第一,找毛病。假記者發現上述四種對象的問題,先以媒體曝光要挾,進而擺出大刊物“記者”的架子,吹噓自己能夠擺平,詐騙當事人或單位領導進行直接現金交易,或者出資在其刊物上刊登廣告,然後,這些人再拿廣告提成。
這些假記者“胃口”很大。據一名私營企業主反映,有一名假記者拿着攝像機在他的企業“照”了半天,說問題嚴重,又不說什麼問題,只說要向上反映,要公開曝光。臨走時,該私營企業主拿出兩條煙和2000元錢,假記者直接把煙和錢從車裏甩了出來,扔下一句“你當打發要飯的!”
第二,不斷騷擾。這些假記者都有一股拿不到錢不罷休的“幹勁”,只要盯上你,或者說你有問題,一曝光就不得了;或者說你的工作好,有創造性,宣傳出去對企業的發展和個人提拔有好處,總之是不斷地打電話,不停地上門。無奈之下,一些單位就花錢打發走這些假記者,息事寧人。
在一些地方,假記者的出現已成爲社會公害。山西省2004年就取締非法期刊社、工作站、記者站21個,移交和警方抓獲的假記者17人。臨汾市聘請100多名新聞工作監督員,監督媒體從業人員紀律情況,加大對假記者的打擊力度,查處5起以境外期刊和其他媒體“記者”身份進行非法活動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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