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中國人壽保險公司包頭分公司獲悉,在發生“11·21”空難的航班中,47名遇難乘客中有25人購買了航空意外保險,每人可獲得40萬賠付金。截至9日,已有23位乘客家屬拿到了賠付金,共計920多萬元。中國人壽保險公司包頭分公司綜合部胡成炎說,自2004年11月23日第一筆40萬元的航意險賠付金髮放以來,目前共有23位投保乘客家屬領到了賠付金。他說,剩餘2名尚未辦理賠付的投保乘客一名爲包頭人,另一名爲江蘇人。因爲所有的保單都沒有指定受益人,就要按照繼承法的程序進行。而多名繼承人在賠付金分配上尚未達成一致,或在遇難者子女的撫養上存在分歧,導致賠付金不能正常發放。
胡成炎表示,只要遇難者家屬協調好保金受益人,賠付金就可隨時發放,此次空難的航意險理賠工作將會圓滿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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