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近日,天津某高校在讀研究生曉芸(化名)主動聯繫本報,向記者講述了她在元旦期間的“租男友”遭遇。據記者瞭解,本市不少婚介都暗中提供“租戀人”服務。
租來男友騙父母
26歲的研究生曉芸來自青島,由於過於專注學業,忽略了自己的終身大事。迫於父母的壓力,她萌生了租男友回家探望父母的念頭。去年12月下旬,曉芸在南開區一家小型婚姻中介所經過挑選,租到了一名各方面條件都還“不錯”的29歲男友,每天“租金”爲200元。元旦期間,曉芸便帶着“男友”回家了,曉芸的父母對“準女婿”比較滿意,但回到天津後,租來的男友竟多次向曉芸提出正式交往的要求,遭到拒絕後,他一個電話打到曉芸青島的家中,說出了與曉芸一起欺騙父母的經過。曉芸的父母非常傷心,母女之間產生很大隔閡。
婚介有“出租”服務
記者在河東區的一家正規婚介所向工作人員諮詢時,起初,工作人員表示沒有出租業務,但在記者的“提示”下,這名工作人員終於放鬆了警惕:“你只要留下你的聯繫方式和‘租賃要求’就可以了,我們會盡快電話通知你們見面。交齊中介費後,其它的費用由你們自己商定。”在記者走訪的另外幾家婚介所中,也都存在相同的情況。
“其實有不少交友的人,我們一般會暗中向他們透露‘出租戀人’的業務。”某婚介所的工作人員道破天機。她告訴記者,如果僅僅是介紹交友和婚介,若介紹成功,中介費用將是一次性的,如果將這種“人力資源”循環使用,既滿足了某些人的短期需要,中介費用也會成倍增加。
錯誤觀念害人害己
天津市社會科學院輿情研究所王來華研究員說,男女雙方的關係應該建立在純真、坦誠的基礎之上的,而這種“出租”的風氣正是對正確愛情觀、道德觀、婚姻觀的一種顛覆,是完全錯誤的。當男女青年持此種不負責任的觀念去“求租”的時候,純真的感情便被蒙上了一層物化的色彩,變成了金錢交易,使雙方形成一種利用與被利用的關係。即使在“租用”過程中,男女雙方產生了感情,那麼這種關係也缺乏堅實的基礎,難以牢靠。最終,很可能導致雙方,尤其是女方受到的身心傷害。此外,提供“出租”業務的中介機構也難辭其咎,將受到有關部門的取締和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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