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焦點
父親因車禍癱瘓,母親卻將5.9萬餘元的賠償金卷走,對父子倆不管不顧,13歲的兒子為此將母親告上法庭
『她可以打我,但是不能將屬於全家人的財產拿去一個人享用,而不顧我與爸爸的死活。』一位13歲的兒子將自己的母親告上了法庭。昨(12)日上午,(四川省)崇州法院開庭審理此案,依法以遺棄罪判處這名母親有期徒刑兩年零六個月。據法官稱,這是全省首例因遺棄行為被追究刑事責任的案件。
現場實錄
要告媽媽但不恨媽媽
上午9時許,崇州法院第三審判廳被旁聽者擠得滿滿當當。『我是專門來看看這個女人長什麼樣子,為什麼會這麼狠心。』家住崇州市辰居路的張芬為了聽庭審,還『特意和同事調了一個班』。
原告席上默默地坐著一個身著灰色上衣的13歲男孩,他的眼睛不時望向門外,像在等待什麼。
記者:你為什麼告你媽媽呢?
男孩:他對不起我和我爸爸。
記者:你恨她嗎?
男孩:不恨。
還沒有等記者再問,男孩又說,『她可以打我,但是不能將屬於全家人的財產拿去一個人享用,而不顧我與爸爸的死活,所以我要告他。』
這名男孩叫王路(化名),去年12月中旬來到崇州法院三江法庭,控告母親白某遺棄年幼的他和癱瘓在床、生活不能自理的父親。
看到兒子立刻低下頭
上午10時整,法院正式開庭審理。40歲的白某在法警的押解下,邁著緩慢的步子,一步一步走進了被告席。進門的時候,看到坐在原告席上的兒子王路,她立刻低下了頭。
白某並沒有請律師替自己辯護,在庭上,她一直重復著『無話可說』。當法官問及其丈夫王某所得車禍賠償金的去向時,白某顯得異常緊張,『沒有了,用完了。』『怎麼用的,能否寫個清單?』『記不起來了。』聽到白某的回答,目光一直停留在她身上的王路眼眶濕潤了,不時用手擦拭著眼睛。
幕後故事
河北趕回離婚再結婚
法庭調查得知,王某和白某1990年在西昌認識,兩人未婚同居,於1991年生下了兒子王路。1993年,王某因觸犯刑律被處以刑罰後,白某即遠嫁河北。
2003年8月7日,王某騎著摩托車,在溫江與一輛汽車相撞,導致『腦功能重度受限』,左側肢體偏癱、失語,定殘為『一級傷殘。』
遠嫁河北的白某得知王某將會獲得一筆10萬多元的巨額賠償金後,便與河北的老公辦理了離婚手續回到四川,與王某和好,並在2004年元月6日,與王某在崇州市民政局登記結婚。
錢一到手變了一個人
在最初的10餘天裡,白某的確稱得上一位賢妻良母,對重傷的王某照顧得無微不至,對可憐的兒子更是呵護關愛。但是在5.9萬餘元的賠償金到手後還不到一周,白某就離開了王家父子,又跑到河北呆了40餘天,然後再回到崇州。『回來的態度就完全像變了一個人。』王路說,媽媽回來後,沒有在家裡住過一宿,還經常打父親,『媽媽要麼就不買東西,要麼就買一些生蟲的菜回來,我從來沒有吃飽過。』
其後,白某將全部賠償金席卷而走,長期不回家。王家父子常常吃了上頓沒下頓,全靠鄰居救濟。
記者目擊
破棉絮裡他『哦哦』叫喚
昨日下午,記者在村民的指引下找到了王家父子的住處———路邊一座破敗不堪的平房。推開一道半掩的木門,一股惡心的味道立刻襲來。屋裡黑??的,窗戶洞開、四壁透風,癱瘓的王某就蜷縮在一張破爛、髒臭的棉絮裡面呻吟。見有人進來,王某眼睛放光,用手拍打起自己的肚子,『哦哦』地叫喚。『這是餓的意思。』村民說,在出車禍後,他就只能發出這一種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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