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運營小客6年內每兩年檢一次
北方網消息:記者從交管部門瞭解到,根據有關規定,天津市的車輛檢驗週期從今年開始有所調整,調整之後的車檢週期爲:從註冊登記之日起,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每年檢驗1次;摩托車4年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4年每年檢驗1次;營運載客汽車包括公交客運、公路客運、出租、租賃、旅遊客運等車輛5年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每6個月檢驗1次。
逐車查違法
機動車所有人申領檢驗合格標誌時,交管部門要審覈機動車是否涉及交通違法行爲和交通事故。機動車涉及交通違法行爲和交通事故沒處理完畢,不予核發檢驗合格標誌;被攝錄交通違法行爲車輛,車主要儘快到交管部門接受處罰,以免影響您辦理車輛年檢手續。
別忘貼“標誌”
機動車經檢驗合格後,機動車所有人憑“機動車檢驗合格標誌申請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行駛證、機動車管理卡到轄區交警支隊申領檢驗合格標誌,並將檢驗合格標誌和保險標識粘貼在駕駛室前風擋玻璃右上角,無駕駛室的機動車須隨車攜帶。按照法律法規規定,機動車上路行駛未粘貼或未隨車攜帶檢驗合格標誌和保險標識,交管部門將扣留車輛並處二百元以下罰款。
駕駛人要按期體檢
持有準駕記錄爲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無軌電車、有軌電車駕駛證及年齡超過60週歲的駕駛人,在初領證日期對應月、日後的15日內,持記錄表、駕駛證、體檢證明、駕駛員管理卡到轄區交警支隊辦理手續並打印回執。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超過1年未提交體檢證明的駕駛人,交管部門將註銷駕駛證。
車險要覈對
車主辦理車輛檢驗和延緩報廢、委託外省市車管所核發檢驗合格標誌等手續時,都要持機動車第三者強制保險憑證到車輛轄區交警支隊覈對保險辦理,覈對無誤後,發放保險標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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