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寧某中專的小林(化名)在寢室裏自然分娩了一名足月男嬰後,惟恐被同寢室的同學知曉,就用剪刀親手殺死了親生兒子。昨天下午,海寧市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小林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
1987年10月出生的小林自2003年10月開始,與某鎮初級中學的一個男同學多次偷吃禁果,當懵懂無知的她得知自己已有身孕時,胎兒已有5個多月了,錯過了人流的時機。
據小林自述,在以後的日子裏,她精神上始終處於高度緊張,又不敢向父母、老師、同學尋求幫助。隨着胎兒的長大,她拼命掩飾自己日益膨脹的體形,同時參加學校組織的包括體育課在內的所有活動。
2004年8月,小林考入了海寧某中等專科學校,在學習期間,她照常參加軍訓等劇烈活動。同年9月28日凌晨5時許,她在寢室衛生間裏自然分娩產下一名足月男嬰,嬰兒的啼哭聲使她驚慌失措,一狠心拿起剪臍帶的剪刀連戳嬰兒數刀,又用手捂住嬰兒嘴巴……死嬰後由其父親丟棄在一家醫院附近垃圾桶內。當天下午,環衛工人發現死嬰後報警。
鑑於小林犯罪時未滿18週歲,歸案後能自願認罪,並有悔罪表現,法院酌情從輕處罰,作出上述判決。
這一悲劇引起了社會上強烈反響,承辦法官在調查此案時瞭解到,被告人小林無知偷吃禁果有自身的過錯,但學校在傳授生理衛生知識方面也未引起足夠的重視。法院希望此案能給一些學校敲響警鐘,務必加強對學生有關生理及性方面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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