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今天召開的省紀委第六次全體會議上獲悉,2004年,我省有46名領導幹部因違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規定受到追究。各級審計機關對137名領導幹部進行責任審計,查出違規金額2.039億元。
27名貪官被移送司法機關
2004年,全省紀檢監察機關立案302件,結案298件,給予黨紀政紀處分381人。其中地廳級幹部10人,縣處級幹部41個,鄉科級幹部143人。在受到查處的人員中,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機關的有27人。比較典型的案件有省委黨校原黨委書記、常務副校長葉斌受賄案,省科協原主席劉須欽貪污、受賄案,省紀委第一派駐紀檢組原副組長張慶貪污、受賄、鉅額財產來源不明、泄漏國家祕密案,省委黨校原副教育長、成教部負責人方少雲行賄、貪污案,省監獄管理局原副局長石少明受賄案,海口市公安局原副局長豐凱受賄、鉅額財產來源不明案。
清還吃喝欠款422.8萬元
全省清理糾正幹部違規住房276套;清理糾正超標配備公務用車36輛;清理糾正34名縣(處)級以上黨政領導幹部違反規定兼任企業領導職務;清理糾正黨政機關違反規定用公款爲幹部職工購買商業保險49.19萬元;督促黨政幹部歸還借欠公款1699萬元;督促國家公職人員歸還拖欠農村信用社貸款本息1985.3萬元。查處了一些領導幹部利用婚喪嫁娶收錢斂財問題,各市縣還抓緊清還歷年吃喝欠款422.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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