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北京檢察院共立案偵查市屬單位及中央駐京單位貪污賄賂等職務犯罪共四百零八人,其中縣處級官員七十九人,局級以上官員二十七人。此外,檢察院還立案偵查局處級官員瀆職侵權犯罪十九人,司法人員瀆職侵權犯罪三十人。
這是北京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許海峯今天在北京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上作工作報告時透露的。
許海峯說,去年重點查辦了國家工作人員貪污、賄賂、挪用公款等職務犯罪大案要案,查辦借國有企業改革轉制之機侵吞、挪用、私分國有資產的案件,尤其注意查辦發生在房屋拆遷、土地徵用、醫療衛生、教育收費等案件,以及司法人員、行政執法人員的貪污賄賂案件。其中有較大影響的是首都高速公路發展有限公司原董事長、總經理畢玉璽等人貪污受賄案。
許海峯說,去年百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大案八十件,爲國家挽回經濟損失四點六億元人民幣。
許海峯說,去年還立案偵查瀆職侵權犯罪案件五十件六十人,其中局、處級官員犯罪要案十八件十九人,司法人員瀆職侵權犯罪二十四件三十人。其中,嚴肅查辦了密雲縣公安分局城關派出所所長、政委玩忽職守造成踩踏事故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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