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前年排污費制度改革後,僅廈門市環保局一年的業務經費就少了2000多萬元
24日下午,專程來北京參加“全國環境保護工作會議”的廈門市環保局局長謝海生對記者講述了作爲一個基層環保局長的苦衷和難處。
“發展是硬道理。搞生產的,都可以和主要領導進行直線聯繫;羣衆利益無小事,維護羣衆利益也是硬道理。兩頭都有道理,就環保局沒道理,夾在當中,兩頭受氣。”謝說。
而另一方面,儘管有關環境保護的法規比較健全,也比較早出臺,但僅僅是“軟”法。“號召性和倡導性的多,真正的可以用來操作的少,處罰的力度弱。”
環保部門沒有強制執行的權力,“沒有權力讓企業停產,連限期整改這樣的處罰,都需要通過政府下達。”謝海生說,有人說地方環保部門是“不作爲”,其實是“無法作爲”。而在人員上,更是少得可憐。據謝海生稱,廈門市僅一個區工商部門的人員就有一二百人,而全市環保部門的人員加起來才200多人,有的區還不到10個人。
廈門市環保局前些年還可以出錢僱一些人,以彌補人力不足,也有能力組織聯合執法,但自從前年排污費制度改革後,僅廈門市環保局一年的業務經費就少了2000多萬元。“業務經費一下子少了三分之二,我現在窮得丁當響。不僅工作難以正常開展了,連吃飯都成了問題。”
“環保系統目前的困境,多數原因是由政策造成的。”謝焦慮地說:“你把這支隊伍廢了,誰來抓環保?”據謝海生介紹,全國地方環保局普遍存在着“四個難”:在處理髮展和環境保護的關係中———難;在處理領導和羣衆的關係中———難;在處理企業與受污染的羣衆的關係中———難;在實施總局下達的從長遠看非常好、但在實際操作中可行性差的舉措上,地方環保局又非常難。
據記者瞭解,廈門市環保局曾經花了3年時間關閉了島內所有污染大的自備電源。但由於當地用電緊張,國家又宣佈5年內不建電廠,小發電“死灰復燃”。“小發電一年的增長數量,超過了過去10年的總和。”謝說,國家在出臺某項政策時,一定要考慮在基層的可行性,否則,不僅企業不會說你好,連老百姓都會罵娘。
“環境保護,還是應該堅持疏堵結合、以疏爲主的方針。”謝說。
謝海生1997年由廈門市計委調到市環保局,先是做局長助理,2002年1月任環保局長。他清楚地知道,這頂烏紗帽是當地給的。按照要求,“地方各級環境保護部門領導幹部實行雙重管理體制,以地方黨委管理爲主”。讓他感到幸運的是,作爲環保模範城市,廈門市的各級領導、人大和政協對環保工作相當支持和理解。
“最近有人主張環保系統實行垂直管理,作爲地方環保局長,我覺得,在市以下實行垂直管理是比較合適的。”謝海生解釋說,一般來說,市一級的領導,環保意識都比較強,縣一級的比較差,多注重發展經濟,引進項目。“由市級到縣級,進行垂直管理,有利於環保政策措施的貫徹落實。
謝海生認爲,省級以上實行垂直管理就不太適合,有些措施在基層很難實施。
“今後的環保體制改革,應該是更有利於加強基層環保能力建設,包括人、財、物方面的建設,做大做強這支隊伍,這纔對環境保護有利。”謝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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