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發達地區公務員收入與發達地區相差十多倍
30多人大代表建議廣東劃分三類工資區,每級相差1500元
“同是做公務員,一些欠發達地區的縣級市的公務員收入只有珠三角部分地區公務員的1/13!”繼去年省十屆人大二次會議上100多名省人大代表聯名提交議案,建議縮小各地機關人員補貼收入差距的議案後,這一議題再次成爲代表關注熱點。省十屆人大三次會議開幕兩天來,先後有李德鋒、沈演泉、李育敬等30多名代表就這一問題提出4個議案或建議。
現狀:廣東公務員收入相差十多倍
據瞭解,目前,全省各地公務員和機關工作人員的工資是統一標準的,標準不同的是地區津貼,發達地區公務員和機關工作人員的津貼與欠發達地區越拉越大。例如,茂名下屬縣級市(縣、區)公務員和機關工作人員的津貼是茂名市直機關的1/4左右,是省直機關的1/8左右,是珠三角部分地區的1/13左右。有的縣甚至無法按時發放公務員工資津貼。在吳川一名正處級幹部的補貼僅268元,而同等級別的省直機關公務員補貼標準爲4300元。
與公務員面臨同樣境況的還有教師。代表們調查發現,在一些欠發達地區,區財政供給的教師的工資只有市財政供給的教師工資收入的一半。
弊端:貧困公務員下班兼職“搭客”
“在一些欠發達地區,由於收入過低,有的公務員不得已下班後去做搭客仔貼補家用!”李功志等10名代表稱。根據代表們的調查,如粵東、粵西、粵北等地區,一個家庭如果僅靠公務員的收入,是無法維持正常生活的。一些公務員便開辦起“第二副業”來增加家庭收入,如投資搞一些小本生意,開辦一些小企業等等。有公務員表示:“落後地區工作難度大,但我們的收入只是發達地區收入的‘零頭’!同是國家公務員,太不公平了!”
代表們稱,待遇低不但在一定程度導致公務員士氣低,辦事效率低,個別單位或公務員甚至通過不正當手段謀取利益來改善生活。同時,工資津貼的不平衡,造成欠發達地區大量高素質的人才外流。據瞭解,欠發達地區、山區、貧困地區本科畢業生絕大部分情願在外自謀職業,也不願意回家鄉工作;從外地引進的優秀人才因待遇低留不住,大部分工作一段時間後又紛紛調走了。
建議:全省劃成三類工資區
“各地公務員收入不要平均主義,但也不能懸殊過大!”對此,李德鋒等代表建議,儘快構建與《國家公務員法》相適應的工資福利機制,在廣東省可以劃分三類工資區,每級相差1500元左右。
代表們建議,廣東可根據當地的物價指數、經濟發展水平、消費水平等情況,將全省劃爲三類工資區,廣州、深圳、東莞、中山、珠海、佛山爲一類。肇慶、清遠、惠州等爲二類,粵北、粵東、粵西爲三類。以上三類工資區的工資津貼相差1500元左右,地級市與縣允許有500元左右級差。全省公務員和機關工作人員的工資及津貼由省財政統籌,按照各地人員編制數直接覈撥到各地(珠三角地區可由省財政從當地財政中核撥),如果實現工資統撥,可減少對山區市、縣的財政轉移支付。
其次,要設法控制一些發達地區濫發補貼津貼現象,努力縮短不同地區公務員收入的差異。建議省委、省府出臺一份具有約束力的工資津貼發放規定,把多餘的資金投放在改善民生福利的基礎設施建設和社會福利事業建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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