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幾天,在吉林省永吉縣舉辦的一場特殊的集體婚禮成爲人們關注的焦點。只有半個多小時的婚禮儀式,獲得人們的讚賞,也引發了各種爭論。
“艾滋集體婚禮”,苦澀愛情路上的甜蜜結果
1月18日上午9時58分,吉林省永吉縣青少年宮的禮堂裏座無虛席。在熱烈的掌聲中,5對身着豔麗唐裝的新人在悠揚的婚禮進行曲中步入了婚姻的殿堂。這些新人中,有1對夫妻雙方都是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其餘4對夫妻中均有一方爲艾滋病病毒感染者。
夫妻交換信物、來賓代表致詞、新人代表致詞、鞠躬答謝各界……所有的程序均與正常婚禮無異。1000多名來自各界的人士參加了這場婚禮。永吉縣居民奚英石說:“來參加這個婚禮就是覺得他們走到今天不容易,想看看他們現在是什麼狀態,給他們點鼓勵。當看到他們互相給對方戴上紅絲帶作爲愛情信物的時候,我的心情很激動,跟着流下了眼淚。”
儘管對艾滋病有了相當多的認識,也採取一些必要措施進行自我保護,但畢竟每天相伴的是一種傳染性和死亡率都很高的疾病,這些身體健康者爲什麼“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今年53歲的新娘潘志琴說:“我和徐連坤能堅持到現在,純粹是因爲有感情。我也經歷過非常激烈的思想鬥爭,有段時間甚至想徹底放棄了,但如果真的分開了,他就會被社會徹底拋棄,我們倆也會互相想念。想來想去,我決定在這個時候拉他一把,願意就這樣和他一直到老。”
37歲的新郎張暢(化名)和他29歲的新娘李響(化名)都是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張暢因賣血感染了艾滋病病毒。由於無知,他的女友李響也被傳染上了。面對不幸和打擊,他們選擇了積極面對,經過10年苦苦相戀終於走到了一起。張暢說:“經過這麼多年的風風雨雨,最初對生活的恐懼沒有了,現在我更多地感受到的是社會的理解以及女友陪伴我時留下的美好記憶,我又重新站了起來。”如今張暢夫婦已經參加了當地組織的“艾滋病患者自救家園”,着手描繪他們的未來生活。
他們需要親朋的理解和支持
愛人的不離不棄,溫暖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心靈,而來自親人或朋友的問候和幫助,卻是這些特殊家庭得以組成並笑對未來的信心源泉。
永吉縣口前鎮農民關景海是徐連坤、潘志琴的好朋友,在他眼裏,這對夫妻雖然都是再婚,卻是比較善良、默契的一對好搭檔。關景海說:“我非常理解他們現在的心情,誰也不想得這個病,但不幸卻偏偏叫他們攤上了。知道徐連坤得病後不久的一天,我就去他家看望他。當時村裏傳說,這種病傳染起來很嚇人,所以大家根本都不敢來,一看到他們就躲得遠遠的。像他得這種病的人,心裏格外煩,心理壓力那麼大,如果這個時候再沒有一個人去理他們,看不起他們,這兩人就會被逼死的。”
徐連坤的鄰居王桂琴說:“知道老徐得了這病後幾個月的時間裏,大家都不理他們了,這對他們的打擊很大。後來,當慢慢了解了這種病後,大家更多地開始想到這兩人的感受了。我們覺得在這個時候,應該用行動向他們表示關心,就在一個下午一起去了他們家。一進門像沒發生什麼事似的,嘮東嘮西的,把潘志琴激動壞了。”
潘志琴的大兒子謝東波說:“我曾經威脅過母親,如果她不離開徐叔我就從村裏搬走。但後來看到他們結合的決心一直沒有動搖,我們做小輩的也就理解他們了。他們真的需要別人的鼓勵和支持,希望人們不把他們當‘特例’來看。”
婚禮前後耐人尋味的變化
並不是所有人都對這場婚禮表示理解,婚禮舉行前後發生的一些事情,就很耐人尋味。
由於怕被拒絕收住,主辦方在安排5對新人集中住宿時,根本沒敢告訴旅店工作人員這些人是艾滋病患者。集體婚禮當天,5對新人的親屬沒有一位到場祝賀。有的新人因爲怕家人有想法,根本沒把婚禮的事和家裏人說;有的新人家人雖然想參加婚禮,但主辦方卻沒有邀請;有的新人曾經堅決反對參加這次集體婚禮,更怕媒體報道此事後,會對他們的生活產生不良影響。婚禮第二天,記者再次來到徐連坤、潘志琴家,在婚前還比較愉快地接受採訪的這對夫妻的鄰居和家人,此次卻因爲徐氏夫婦前一天出現在了當地的電視上,而以種種理由拒絕再次接受記者的採訪了。
這場艾滋情侶的集體婚禮是永吉縣健康俱樂部主辦、吉林省《城市晚報》社協辦的。婚禮當天,當地政府沒有一位領導前往祝賀,記者私下了解到,原來是有關單位接到上級通知,這場集體婚禮應該以民間方式進行,官方出於各種考慮不便參與。最初準備與《城市晚報》社協辦這場婚禮的永吉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也在婚禮舉行前最後一刻決定撤出。婚禮現場原來準備的兩隻在大紅喜字下緊緊握在一起的手的圖案,也因“孤掌難鳴”而被匆匆撤下。
“艾滋集體婚禮”引發爭議
這場特殊的婚禮該不該舉行,從籌備時起就有各種爭論。一些人認爲,病魔阻擋不了愛情的腳步,勇氣與寬容創造幸福人生。由過去艾滋病人不敢見人,到今天受到更大範圍的支持和關注,說明社會對邊緣羣體的寬容與關愛,這是一個社會文明程度的體現,應該大力提倡和鼓勵。中國預防性病艾滋病基金會辦公室主任方平說,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固然需要物質上的幫助,而徹底消除艾滋病歧視,在精神上關心、支持、理解、包容更是他們最想得到的。這場集體婚禮在深層次上拉近了健康人和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之間的距離,讓人們對他們有了更多的理解和關愛。
有人認爲,我國婚姻法規定,患有醫學上不適合結婚的病種絕不允許結婚。雖然艾滋病不在規定之列,但並不表示艾滋病人就允許結婚。目前國內絕大部分地方對於在婚檢時發現的可能會終生傳染給他人的艾滋病病毒攜帶者,醫生在出具婚前檢查意見時,都會寫上“暫緩結婚”的醫學意見。在這種情況下,不應該大張旗鼓地宣傳這種行爲,舉辦艾滋情侶的集體婚禮更是不妥。而且當前社會對艾滋病人寬容度也並不高,讓這些人頻頻曝光,也會對他們的生活造成一些負面影響。
也有人認爲,既然婚姻法沒有明確禁止,艾滋病人就有結婚的權利。既然現實生活中艾滋病患者也有正常人的性愛需求,就應有意疏導,在更大的範圍內體現對他們的尊重與關愛。長春市一位姓柳的市民認爲,這些艾滋情侶敢於頂着壓力結婚,就是來尋求社會的承認和尊重的。事實表明,只有這種求得尊重和承認的願望得到滿足,社會纔會和諧、安全。
吉林省社會科學院社會學研究所副研究員鄭滬生認爲,尊重艾滋病患者自己的選擇,讓有情人終成眷屬,體現了社會對這一特殊羣體的關愛。但應理性地看待艾滋病人與健康人之間的婚姻,艾滋病人在考慮享受自己權利和追求幸福的時候,也應考慮到可能帶來的各種後果。嚴格地講,艾滋病人雖然可以結婚,但絕對不可以有孩子。從另一個角度上講,既然這些人有結婚的權利,也就應該有要孩子的權利,尤其是當夫妻雙方中有一方身體健康的時候,很可能會有人心存僥倖,認爲自己可能會生育出健康的孩子。當這些問題出現時應該由誰來監管?誰去對他們的未來生活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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