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部副部長劉志峯強調,居民安置不落實不能進行強行拆遷。
江南時報消息,劉志峯是在昨日召開的全國建設系統黨風廉政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會議上發表上述講話的。
劉志峯在會上強調了中國今後拆遷“硬規矩”:要堅持先安置、後拆遷,凡安置資金不到位、安置方案不落實、被拆遷人沒有得到依法合理安置的項目,一律不能拆遷。
劉志峯在會上還介紹了建築領域的清欠情況。截至去年年底,全國已償還農民工工資332.7億元,償付比例達到2003年之前歷年累計拖欠總額的99.87%。對新的拖欠,建設部門也本着有訴必查的原則,及時解決。在工作過程中,重視長效機制建設。
同時也出臺了相關的規章制度。如《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管理暫行辦法》要求,按照依法簽訂的集體合同或勞動合同約定的日期,按月支付農民工工資,並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努力從制度上規範各方行爲,從源頭上防止發生新的拖欠,保障農民工的合法權益。
償清“舊債”並不是最終目的,盯緊源頭、防止新的拖欠纔是關鍵。劉志峯副部長透露,今年全國要基本償清政府投資項目拖欠的工程款,繼續抓好房地產開發項目及社會項目的清欠工作。嚴肅查處惡意拖欠行爲,探索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制度,發展成建制勞務企業,建立和規範勞務分包市場,從源頭上遏制違法用工、損害農民工合法權益的行爲。進一步建立健全治理拖欠的長效機制,防止新的拖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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