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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環保總局副局長潘岳日前在京向新聞界通報,自1月18日公佈金沙江溪洛渡水電站等13個省市的30個違法開工項目後,引起了有關地方政府和企業負責同志高度重視。其中,22個項目已經按規定停止了工程建設(見1月24日新華網)。
新聞篇幅雖然不長,但讀後心情非常沉重。一方面,應該爲環保總局堅決貫徹落實中央提出的科學發展觀,全面提高環境質量,促進經濟建設健康有序發展的決心與舉措而歡呼,爲有關地方政府及企業及時認識錯誤,亡羊補牢而欣慰;另一方面,又爲這些違法工程被突然叫停所造成的巨大損失而心痛。
這些工程被突然叫停,停工一天,損失不輕,更何況輕則要修改設計、追加環保投入從而增加成本,延誤工期;重則會被砍掉,中途夭折,無論是何種情況,巨大的經濟損失是不可避免的。
對於這些大項目,地方政府有關部門爲什麼就沒有盡責,幫項目把好環境評估關,等到違法項目被叫停,造成巨大損失之後才“高度重視”,才匆忙“補課”,晚不晚啊?可以肯定,造成這些項目因環境評估不正確而成爲違法項目,並非囿於地方有關部門的水平與能力,而根本就是他們沒有盡到責任。
當然,失職的可能原因很多,有可能是一些地方政府爲了發展地方經濟寧願犧牲環境的不正確的政績觀,有可能是有關部門仍然還固守“交費排污”的舊思維,也有可能是某些實權人物因權錢交易而故意行政不作爲……對於環境與經濟發展的關係,大道理不必多講了,事實已經擺在我們面前。經過20多年的改革開放,環境資源已被利用殆盡,不少沿海地區已經開始面對多年來不正確的發展觀所帶來的嚴重的環境問題。
廣東省委副書記歐廣源在1月23日下午的政協會議上就表示,“廣東不能有命賺錢,卻無命用錢。”爲什麼有命賺沒命用?就是因爲我們過分追求經濟發展,而忽略其他方面(如環境、資源再利用等等)而釀成的惡果。希望所有的地方政府都要引以爲戒,不要重蹈覆轍,寧可犧牲一點發展速度,也不要把環境破壞殆盡,到時後悔也沒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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