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今天獲悉,國家經貿委5名幹部分別因涉嫌貪污、受賄、挪用公款、私分國有資產等罪而被起訴至市一中院,這5名幹部均在國家經貿委節能信息傳播中心任職。據悉,此案由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直接偵查,並在偵查終結後交由市檢一分院起訴。
5名嫌犯分別是國家經貿委節能信息傳播中心原副主任左立明、原技術處處長周和平、原辦公室主任兼會計李軍、原傳播處處長趙彤、幹部黃。5人中官職最高的左立明涉嫌的罪名最多,分別是貪污、挪用公款和私分國有資產罪。據瞭解,左立明涉嫌於2002年7月間,利用擔任國家經貿委節能信息傳播中心副主任的職務便利,以爲單位購買禮品爲名,指使黃從其保管的單位賬外款中支出10萬餘元,用於購買“慶豐收”、“西天取經”兩尊木雕工藝品,並據爲己有。2002年9月,左立明指使黃將其保管的單位賬外款中的4萬美元挪出,用於爲左立明之女出國留學提供資金擔保。2002年下半年,左立明再次指使黃從賬外款中支出7萬元,用於左立明個人房屋裝修。2003年初,左立明將單位賬外款10萬元侵吞,用於歸還個人債務。2003年8月,在審計署對該單位展開認真審計之後,左立明爲干擾審計,將賬外款5萬元侵吞後,交由周和平用於“活動”。左立明還於2001年將賬外款中的23.3萬元,用於爲職工購買商業保險。
此外,左立明和周和平、李軍、趙彤經共謀,涉嫌於1999年至2000年間,利用左立明擔任節能信息傳播中心副主任職務上的便利,以發放“住房補助”、“交通補助”和“工作費用”爲名,多次將單位賬外款中的124萬元予以侵吞,其中左立明、周和平和趙彤各分得32萬元,李軍分得28萬元。身爲傳播處處長的趙彤還涉嫌於1999年5月至2001年1月間,利用職務便利,在與兩家廣告公司的合作過程中,收受賄賂6.6萬元。
除左立明涉嫌犯貪污罪、挪用公款罪、私分國有資產罪外,周和平、李軍涉嫌犯貪污罪,黃涉嫌犯貪污罪、挪用公款罪,趙彤涉嫌犯貪污罪、受賄罪,5人一起被提起公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