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重慶市一男子因向公安機關電話謊報有人攜炸彈乘飛機,被拘留15天。
1月28日10時08分,重慶機場公安局接到重慶市公安局指揮中心緊急通報:有一不知名的男子在10時打110電話報警,稱旅客江某攜帶自制炸彈乘坐12時40分重慶至杭州的班機。聽到這個消息,機場公安局立即組織警力,打開了所有電子眼,對當日所有航班、旅客進行了排查,並且增加了警力,加強了對機場轄區、候機樓的巡查。
經查,12時40分重慶機場沒有去杭州的班機,機場警方把范圍擴大,鎖定通往杭州的所有航班,發現最早到杭州的航班起飛時間是10時55分,航班號為CA1762。眼看著飛機馬上就要起飛了,機場警方迅速排查了此航班的旅客姓名,系統顯示江某坐11排D座,無托運行李。於是,機場公安局又組織刑警飛奔到安檢口檢查該旅客過安檢的檢查情況,確定江某的體貌特征。同時,警方將此信息通報機場各單位,並要求現場指揮中心和空管指揮塔臺暫停CA1762航班起飛,機組協助控制機上局勢。
正欲起飛的航班按要求停在204號機位後,機場刑警迅速進入機艙,控制了江某。經審查,江某,22歲,無業,家住重慶市渝北區,欲乘坐CA1762航班去杭州,沒有攜帶任何炸藥物品,也沒有攜彈炸機之惡意。為確保航空安全,機場繼續組織公安、安檢等部門按照正常工作程序對CA1762航班的客、貨艙進行了嚴密的清艙,對旅客、行李、貨物重新進行了嚴格的安檢,確定沒有任何異常情況後,航班於13時05分安全起飛。
那個“報警”電話為什麼將矛頭指向江某?據調查,“報警”電話系張某所打。張某通過因特網認識江某,同為男性的兩人正在“熱戀”。1月25日,得知江某將乘飛機去杭州約會另一“熱戀”網友,“醋意”大發,便用一公用電話打通110報警,謊稱江某因感情問題攜帶自制炸彈登機前往杭州,想用此方法將江某留住。
張某的行為嚴重擾亂了重慶機場正常的航空秩序,導致航班延誤2個多小時,給機場和航空公司以及旅客造成了不同程序的損失。重慶機場公安局根據《中國民用航空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九條第六款規定,對張某處以15天拘留。張某後悔莫及,在押往拘留所的途中哭著說:“我哪知道一個電話會讓我牢裡過春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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