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名畢業不久的大學生,從蘭州非法攜帶53發子彈準備乘車回臨夏老家時,被蘭州汽車南站工作人員當場查獲。更令人吃驚的是,該大學生竟聲稱他不知道攜帶子彈的行爲是違法的。
攜彈男子系臨夏人阿雄(化名),今年23歲,大專文化,2004年6月從某學院以優異的成績畢業。因家境貧寒,畢業後他在等待分配的這段時間裏,到其叔叔在蘭州的建築工地上打工掙錢。阿雄說,他在叔叔的工地上負責現場施工,4個多月前,民工在拆遷蘭州某單位保衛科舊庫房時,從庫房內拿出了這些子彈,他發現後全部要了回來,並鎖在了自己的抽屜裏,2月2日和父母回家時準備把子彈帶回老家去。
阿雄還表示,他之所以攜帶這些子彈回家是圖好玩,並不知道這是違法行爲。當初民工從該單位舊庫房裏發現子彈後,他認爲是“廢棄”的,所以沒有上繳給有關部門,打算帶回老家去玩,他確實不知道攜帶子彈違反了國家對槍支彈藥的管理規定。
有關部門透露,阿雄涉嫌非法攜帶、存放槍支彈藥被警方立案調查,目前此案已移交七里河公安分局小西湖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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