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運高潮引出了購票難,各車站打擊票販子也是屢打屢現。昨天在鐵路法院的一份調研報告中,記者看到,被法院判處刑罰的倒票人員除了外來務工人員外,還有參與其中的旅行社、中介機構和鐵路部門的員工。
去年本市鐵路法院受理倒賣車票刑事案件15件、共21人,涉案車票票價達20餘萬元。這些案件中參與犯罪主體範圍廣,其中既有外來務工人員,也有個別旅行社、中介機構以及鐵路內部職工。
據瞭解,每年春運期間車票的流向主要是,車站出售前先留一部分的計劃票、票販子拿走的票、車站售票口售出的票、車票代售點等中介訂票等。而計劃票則主要照顧平日合作關係較好的單位,有業務往來的客戶以及旅行社、中介等。而票販子則大多和旅行社、中介以及個別鐵路內部職工有關係,許多票販子則是同他們進行利益分成。
據律師分析,倒票數額在5000元以上或非法獲利數額在2000元以上的要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票證價額1倍以上、5倍以下罰金。鐵路職工參與倒票將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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