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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電視臺《媒體廣場》節目2月5日關注國內媒體關於“進一步做好改善農民進城就業環境工作”的相關報道:
人民日報——國辦通知要求進一步做好改善農民進城就業環境工作
今年春節,很多農民工都可以拿到自己一年的辛苦所得回家過年了。很多媒體在報道,都在說“拿到錢了,可以高高興興、歡歡喜喜回家過個年了”,這樣的說法背後,似乎忽略了一個基本的事實,那就是,幹活拿錢,僅僅是農民工作爲勞動者最基本的權利,整個社會關注農民工羣體,不應該僅僅把眼光停留在“討薪”,他們的就業環境、生活環境同樣值得關注。人民日報的消息就說,最近,國務院辦公廳發出《關於進一步做好改善農民進城就業環境工作的通知》,要求地方各級政府,特別是城市政府要進一步提高認識,把改善農民進城就業環境作爲重要職責,列入重要工作日程。今天的聚焦,我們就來談談這個話題。
農民日報——進一步做好改善農民進城就業環境工作
國內各主要媒體都對國辦的這個通知做了報道。先來看農民日報的內容。報道說,早在2003年,我國就下發過“做好農民進城務工就業管理和服務工作”相關文件,各地區、各部門也做了大量工作,農民進城就業環境也在不斷改善,但目前仍存在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比如:就業管理服務制度建設滯後,城市公共職業介紹、培訓服務不能滿足需要,以職業介紹爲名坑騙農民工錢財違法犯罪活動時有發生,農民進城就業收費多、手續繁雜等問題;另外,部分行業和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侵害農民工權益的問題仍然比較突出。
光明日報——改善農民進城就業環境工作、新華每日電訊——城市公共職介機構
光明日報認爲,做好農民進城就業的管理和服務,需要從幾方面着手,一是清理和取消針對農民進城就業的歧視性規定及不合理限制。二要開展有組織的勞務輸出。三是完善對農民進城就業的職業介紹服務。對此,新華每日電訊的消息說,有條件的大中城市,要開設面向農民工的服務窗口或建立專門的服務場所,集中爲農民工提供就業服務。完善和充分利用現有勞動市場體系,建立勞動力輸出和輸入的信息對接機制,及時發佈供求信息,爲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提供便捷、高效服務,引導農村勞動力有序流動。
經濟日報——進一步做好改善、文匯報——民工受傷企業須按標準賠付
經濟日報說到了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的內容,報紙認爲,還要進一步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加強勞動合同管理和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及時處理農民工勞動爭議案件,支持工會組織依法維護農民工的權益,還要做好農民工工傷保險工作。文匯報的報道說,在國辦的通知中,明確要求:未參加工傷保險的企業,農民工發生工傷的,企業必須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標準支付工傷費用。通知還強調,要重點推進農民工較多、工傷和職業病風險程度較高的建築、礦山等行業參加工傷保險。建築施工企業還要按照相關規定,爲從事危險作業的農民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作爲工傷保險的重要補充。
新華每日電訊——農民進城就業將取消工種限制
國辦的通知中,還要求清理取消針對農民進城就業的歧視性規定,以及不合理限制。新華每日電訊說,今後,農民進城就業將取消工種限制。報紙配發的時評說,國辦的通知將使“農民工”這個詞變成歷史。這不僅是農民之福,也是國家之福,社會之福。更是建設和諧社會、文明社會、民主社會的時代要求。雖然一個文件不能解決所有的問題,但是我們從中看到了一個國家追求公平公正的決心。
解放軍報——進一步做好改善農民進城就業環境工作
解放軍報報道說,勞動保障部門將會同有關部門,選擇部分農民工人數較多、勞動保障工作基礎較好、公共就業服務能力較強的城市,開展城鄉一體化勞動力市場的試點工作。
法制日報——進一步做好改善農民進城就業環境工作
法制日報報道說,通知還要求,地方各級政府,特別是城市政府要定期開展以“改善農民進城就業環境,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爲主題的普法宣傳活動,增強用人單位依法用工和農民工依法維權的意識。將農民進城就業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並制訂具體的實施方案。
新華每日電訊——“農民工”這個詞,趕快成爲歷史吧
“農民工”這個有着“中國特色”的稱謂背後,蘊含了太多的艱辛、苦澀、無奈等等,新華每日電訊的文章說,國辦此次下發的通知與一號文件相輔相成,爲加快農民工轉化爲產業工人撬開了一條縫。農民有序進城就業,對於促進農村富餘勞動力轉移,增加農民收入,滿足城市勞動力需求,統籌城鄉發展,都具有重要意義。最後,我想借用報紙所說,願農民工這個詞早日成爲歷史,也祝願農民工兄弟都能享有作爲工人階級的權利和尊嚴,在他們工作的地方享有同等的國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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