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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張潮明,廣東朝陽市人,從2003年2月起開始參與足球賭博。他先通過互聯網上網查詢賭博資料,再通過電話投注給上家。自參與賭博以來,共輸掉賭資6萬多元。
打擊網絡賭博,亟待建立長效機制
網絡賭博的主要形式有百家樂、21點、老虎機、大小、賭球賭馬、輪盤賭、六合彩等,一般多通過與國際賭博公司聯網,提供境外賭場實況、進行網絡投注、信用卡交割賭資等方法進行,實現境內外同步操作。
其實,網絡賭博大案早已發現,目前主要在城市裏蔓延,柳州、南寧等地尤爲嚴重。如以孫景恆爲首的“5.24”網絡賭博案中,涉及賭球賭資800萬元。孫景恆與其弟孫量恆還擁有設在越南境內的“越港國際娛樂俱樂部”、“利來國際博彩俱樂部”的股份。
打擊網絡賭博活動取得初步成效。記者瞭解到,全國電視電話會議後,廣西公安機關立即行動,對廣西網絡賭博的情況進行調查摸底和打擊。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廣西已掌握網上賭球莊家、代理線索共30多條,參賭人員的線索800多條,發現賭博網站兩個。
網絡賭博組織嚴密,隱蔽性強。違法人員通過互聯網上網進入境外賭博網站後,以等級的用戶名進行賭博。賭資的交割簡便,即以電話進行聯繫後,直接把賭資打入事先約定好的銀行賬戶即可,賭徒足不出戶即可進行賭博。由於網絡賭博不需要進行現金交易,對賭徒有着更強的誘惑力。這種賭博往往涉案資金巨大,極易造成鉅額資金流失,爲洗錢犯罪提供了極大的便利條件。
網絡賭博取證難、流動性強。互聯網由於覆蓋面廣,無國界,因此,只要能夠接觸到這一賭博網站,就有可能進行網絡賭博,因此網絡賭博發展及其迅速。短短兩三年的時間已蔓延至大部分省份。賭博者易於銷燬犯罪證據,一旦感覺有個風吹草動,犯罪分子就可以通過刪除電腦、銀行賬戶等方式使證據缺失。
公安機關正在加強網絡管理,剷除、封堵賭博網站。公安、通信管理等部門要密切配合,堅決剷除開設在廣西境內的賭博網站,封堵境外的賭博網站。重點打擊境外賭博網站在廣西境內的代理人和代理機構,切斷網絡賭博活動在境內的組織鏈條,端掉一批網絡賭博窩點和境外賭博網站在境內的分站點,依法從嚴懲處一批違法犯罪人員。對於宣傳賭博信息的網站,要堅決予以刪除和關閉。有效截斷向賭博網站賬戶轉移資金的渠道。對設置賭博型電子遊戲機,或者明知開設賭博網站組織賭博,明知上網人員從事賭博活動仍爲其提供上網服務的互聯網接入單位,要依法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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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往越南遊客依然絡繹不絕 |
建立打擊賭博違法犯罪活動長效機制。包括建立健全賭博違法犯罪活動信息通報機制,查處、打擊賭博違法犯罪的工作機制,切斷賭博活動“人流”、“資金流”和“信息流”的防控機制和人民羣衆廣泛參與的社會監督機制。
但目前打擊賭博違法犯罪活動工作遇到的法律難題。一是對我國公民到境外參與賭博的行爲實施治安處罰缺乏相應法律依據。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三條的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發生的違反治安管理行爲,除法律有特別規定的以外,適用本條例。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或者航空器內發生的違反治安管理行爲,也適用本條例。”據此規定,對在境外賭博的違法行爲實施行政處罰無法律依據。二是對我國公民在境外犯賭博罪追究刑事責任難。由於計算機網絡空間很難確定地域範圍。如賭博問題,賭博在我國大陸屬於違法行爲,情節嚴重的屬於犯罪,但是在我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及許多國家均屬合法行爲。從司法實踐來看,作爲境外賭博公司下家的境內莊家的行爲在法律上容易認定,但對僅發展境內會員收取提成,而會員直接在境外開戶、利用網絡直接下單的賭博行爲是否屬於在國內完成,難以認定。
三是賭博罪的認定缺乏明確、具體的司法解釋。我國《刑法》第三百零三條的規定:“以營利爲目的,聚衆賭博、開設賭場或者以賭博爲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目前,在司法實踐中,“開設賭場、聚衆賭博、以賭博爲業”仍缺乏明確的司法解釋,司法實踐中自由裁量空間較大。
四是對利用高科技手段作案的證據確認問題尚未明確。賭徒利用高科技手段作案,經公安機關偵破工作帶來許多技術難題,應完善相應的司法解釋。
目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正在研究制訂司法解釋,明確網絡賭博的證據收集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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