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這是被羈押在瀋陽鐵路公安局錦州公安處錦州車站派出所的蔡豪文(2月6日攝)。 |
 |
| 公安部A級通緝令通緝嫌犯蔡豪文被羈押。 |
昨天,全國禁賭風暴中第一個公安部A級通緝的賭博貪官,吉林省延邊朝鮮族自治州交通運輸管理處原處長蔡豪文,在北京至哈爾濱的列車上被北京鐵路公安局天津乘警支隊乘警成功抓獲。有未經證實的消息稱,蔡豪文在被抓獲前曾表示過想投案自首。
昨天下午3時19分,公安部網站突然發佈重大新聞稱,2月6日,公安部A級通緝令通緝的在逃重大犯罪嫌疑人蔡豪文在北京開往哈爾濱的旅客列車上被值乘民警抓獲。據知情人透露,蔡豪文是在乘坐北京至哈爾濱的A189次臨時旅客列車上被發現的。列車開出後不久,來自天津乘警支隊的乘警開始在全車查驗身份證。在查驗至蔡豪文時,民警發現他行爲異常,遂將其暫時扣留後迅速與公安部、鐵道部公安局等相關部門進行聯繫、覈實。經過數小時反覆、細緻的核實,當車行至山海關附近時,警方最終確認車上這名嫌疑人就是公安部A級通緝人員蔡豪文,並迅速與前方車站錦州鐵路警方取得聯繫,將蔡豪文押解下車。
昨天下午3時許,來自公安部、鐵道部公安局的一行人員驅車前往錦州,在當地履行移交手續,將蔡豪文移交給延邊警方。據透露,公安部相關領導此行帶去了通緝令中承諾的5萬元獎金,並現場兌現。據瞭解,抓獲蔡豪文的乘警本不是跑這條線路的,因爲春運繁忙,他們在值乘了其他車次後,被臨時抽調“套跑”這趟列車。
2月3日,涉嫌挪用351萬元的蔡豪文被公安部治安局發出中國禁賭風暴中的首個A級通緝令,作爲第一個因涉賭被通緝的高官,蔡豪文在A級通緝令發出後僅4天即被抓獲。
蔡豪文
男,朝鮮族,1962年1月16日出生,吉林省延吉市人。2004年2月至11月,蔡豪文利用職務之便,在擔任吉林省延邊朝鮮族自治州交通運輸管理處處長期間,挪用公款350餘萬元,先後27次到境外參與賭博,將公款作爲賭資,揮霍一空,於2004年11月19日潛逃。
事件回放
2004年1月至11月蔡豪文在擔任延邊州交通運輸管理處處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個人名義,挪用公款276.55萬元;借用所轄5家運輸企業資金75萬元,合計351.55萬元。這期間,蔡豪文通過琿春某口岸分27次出境到朝鮮羅先市“英皇娛樂中心”,用這筆資金作爲賭資參與賭博,揮霍一空。
2004年11月19日蔡豪文潛逃。檢察機關立案偵查。2004年12月14日,延邊州紀檢委通報了蔡豪文案件,開除其黨籍和公職。
2005年1月13日延邊州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召集州內百餘家旅行社老闆,出臺新規定:公務員出國旅遊必須要有一把手簽字,外地團體旅遊必須有單位擔保,並把單位簽字項目正式列入出境審批表。
2005年1月14日延邊州公安局宣佈停止辦理“休閒遊”手續,這意味着赴朝鮮英皇的賭博線路被正式叫停。
2005年1月15日朝鮮英皇娛樂中心自開業5年來首次停業。
2005年1月18日延邊州公安局宣佈停止辦理赴朝鮮旅遊通行證和俄羅斯一次性旅遊護照,延邊赴朝鮮、俄羅斯邊境旅遊被叫停。
2005年1月27日、28日以國務院法制辦副主任郜風濤爲組長,由公安部、外交部、海關總署、國家旅遊局共7名工作人員組成的國家禁賭專項行動督導檢查工作組到延邊檢查工作,指出:要不惜一切代價抓捕因挪用公款賭博的延邊州交通運輸管理處原處長蔡豪文。《新文化報》供稿
禁賭風暴
中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辦公室:
中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辦公室發出通知,要求將查賭禁賭工作納入綜合治理工作進行檢查考評,建立嚴格的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度,對黨政領導幹部參與賭博造成惡劣影響的或工作不力導致賭博成風、治安混亂的地區和部門,要嚴肅追究領導責任,堅決實行一票否決。
吉林延邊:
蔡豪文事件發生後,延邊各部門發出通知要求,各縣市旅遊局、海關、邊檢等部門嚴格限制出境遊客攜帶現金數量。通知同時規定,嚴禁利用出境參賭招徠顧客,旅行社和導遊人員要防止遊客在境外參與賭博、色情等違法活動。違反規定的旅行社將被取消其經營邊境旅遊的資格,對相關導遊人員將按照有關規定吊銷其領隊證。
雲南:
此次禁賭風暴開始後,雲南省公安部門要求在境外涉賭、參賭的中國公民回國自首。禁止外籍賭場老闆入境,通緝抓捕中國籍賭場老闆。同時,公安機關同旅遊、金融、交通、電信等與境外有業務往來的行業負責人簽訂了禁賭責任書。禁止旅行社組織遊客參與境外賭博,各相關行業停止境外賭場水電供應,切斷與之的通訊、互聯網、銀行轉賬等服務。
河南:
河南省財政廳、公安廳聯合制定了《河南省舉報賭博違法犯罪活動有功人員獎勵暫行辦法》。根據舉報人以當面、電話、信函等形式直接向公安機關舉報的線索,對兩人以上同時舉報同一案件的,經查證屬實,根據舉報人貢獻大小給予100元至6萬元不等的獎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