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已領了結婚證,成了正式夫妻,但王風、張鵑這對新婚夫妻卻要公證處爲其做“試婚公證”。昨日,武侯區公證處公證員遇到這樣的新潮小兩口真是哭笑不得,最後拒絕了他們的要求。
小兩口不願被一張結婚證“捆死”
去年國慶期間,王風、張鵑兩人結束了兩年的戀愛過程,高興地到民政部門領取了結婚證。王風和朋友合夥搞設計,張鵑則開了家美容店,收入頗豐。兩人的社交圈子也很廣,生活中是朋友多、應酬多。結婚3個月後,兩人覺得以“正式夫妻名義”生活在一起很不“自由”。王風說,他和張鵑都是嚮往“自由”的人,無論做什麼事都不希望對方干涉自己,自身的隱私更是絕對保密。但一張結婚證卻把兩人綁得死死的,他和妻子商量後,決定到公證處辦“試婚公證”。
試婚公證兩人想以“朋友”相稱
昨日上午,穿着時尚的王風、張鵑手牽着手來到武侯區公證處。他們對公證處主任楊麗鵑說:“我們想做個‘試婚公證’。”“你們結婚了嗎?”“結了。”王風遞上結婚證後,告訴楊主任,他們只領了結婚證,還沒有舉辦婚禮,除了親戚,朋友、同事都不知道他們已結婚。春節快到了,他們和朋友約好一起駕車出遊,想在節前辦個“試婚公證”,到時兩人就以“朋友”相稱,互不干涉對方。兩人還希望在“試婚公證”中寫上“兩人無論經濟、行爲都獨立,無論幹什麼事,對方都不得干涉”的條款。
公證處違反《婚姻法》不能公證
聽完王風這一番“高論”,楊麗鵑當即說,他們的作法違反了婚姻法,公證處拒絕爲他們做這樣的公證。楊麗鵑給他們講解了相關的法律知識,並告誡小兩口,結了婚就要對自己的婚姻負責,遵守社會道德規範,履行相應的法定義務。
公證沒做成,還受了一番“訓”,兩個年輕人低着頭悻悻離去。
提醒公證要求必須合法
楊麗鵑告訴記者,春節前夕,前來做公證的人特別多,但像王風、張鵑夫妻這樣隨心所欲提公證要求的人並不多。據瞭解,有“試婚公證”想法的小兩口卻不止此一例。市民提公證要求必須合乎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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