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爲領導幹部,在爲母親操辦喪事期間,竟大搞封建迷信活動,還大辦酒宴收受禮金。近日,原共青團衡東縣委書記段忠賢被查處,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被免去團縣委書記職務,其收受下屬單位和個人的全部禮金被勒令退還。
據衡陽市紀委透露,2004年10月7日,段忠賢的母親因病在老家衡東縣莫井鄉莫圓村去世。經段忠賢同意,10月9日至14日,段家請了4名和尚爲段母“開堂唸經”。10月13日中午,段家辦了“點酒”22桌,收受禮金31350元,其中收受與段忠賢行使職權有關的單位和個人禮金3600元,赴宴的來客帶車輛20餘臺。經查,其中大部分爲單位公車。
衡陽市紀委通報指出,段忠賢身爲團縣委書記,不僅借爲母親辦喪事之機收受與其行使職權有關的單位和個人禮金,而且還大搞封建迷信活動,嚴重違反了領導幹部廉潔自律有關規定,嚴重損壞了黨政機關幹部的形象,在幹部羣衆中造成極其惡劣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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