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還沒過完,漯河市民郗永豐就開始忙着爲自己的商標“留得華”物色“婆家”了。據悉,前不久,成都一公司申請註冊“金喜膳”商標,卻被法院駁回。“留得華”、“金喜膳”均與當紅娛樂明星名字的諧音,下場卻截然相反,這成了社會各界尤其是商界人士茶餘飯後的談資。到底能不能搶註名人名字諧音作爲商標?名人該如何保護自己的無形資產?社會各界衆說紛紜。
漯河市民2000多元“搶注”“留得華”
郗永豐是漯河市某機關的一名幹部。兩年前,當他在電視上看到香港著名娛樂明星劉德華爲某品牌的化妝品做廣告時,腦子裏突然冒出了一個念頭:“劉德華,留得華,留住青春年華!留住美好年華!”。爲此,他決定註冊一個“留得華”的商標。
幾天後,也就是2002年8月份,他就跑到河南省商標事務所諮詢有關事宜,接下來委託事務所代理,開始向國家工商局提出商標註冊申請。經過兩年時間的漫長等待,2004年8月,郗永豐終於盼來了“留得華”。據瞭解,成功申請商標前後只花費了2000多元。
接着,郗永豐開始在網上發佈“轉讓‘留得華’註冊商標”的消息。一石激起千層浪。此消息迅速在網上傳開,很快受到北京、廣州、杭州、山東等地商家的關注。春節前後的一段時間,郗永豐一直都在忙着“留得華”的有關轉讓事宜。
2005年2月20日下午,郗永豐拿着由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核發的“商標註冊證”來到記者辦公室(如圖)。記者在他的商標註冊證上看到,“留得華”爲第三大類註冊商標,覈定使用商品範圍包括洗髮液、化妝品、香皂、牙膏、肥皂、洗衣粉等10種日化用品。
“金喜膳”敗給“留得華”
據記者瞭解,漯河市民郗永豐成功註冊了“留得華”商標,而成都一食品公司卻沒如此“好運”。
2001年10月,成都金宮味業食品有限公司欲在第25類鞋等商品中註冊“金喜膳”商標,向商標局提出申請被駁回。金宮味業食品公司不服,向國家工商總局商評委申請複審,還是被駁回。
2004年10月,該公司將商評委起訴至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後認爲,成都金宮味業食品有限公司申請的商標與韓國明星金喜善的名字近似,易使消費者對產品來源產生誤認,引起社會不良影響,遂作出維持商評委複審決定的判決。2002年9月開始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中規定:“對可能產生誤認、混淆或者其他不良影響的註冊商標申請,商標局不予覈准,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但是,到底哪種商標會產生誤認和混淆,什麼樣的影響纔是不良影響?這些都語焉不詳。洗髮可以“留得華”,做鞋不能““金喜膳”,着實讓人費解。
搶註名人:社會各界褒貶不一
以名人諧音註冊商標已算不上是什麼“創意”了,諸如“瀉停封”、“流得滑”、“膨立圓”、“王小鴨”早就成了止瀉藥、塗改液、豐乳霜、羽絨服的“大名”。而漯河、成都兩個借名人諧音搶注註冊商標的案例,一個成功,一個失敗,在社會各界引起了強烈的反響。
接受記者採訪的部分漯河市民認爲,某些人註冊與明星名字相似或諧音的商標,無非是想憑藉明星的影響來自我炒作。這樣,生產的產品一面市,就能產生轟動效應,而且很容易記憶,有利於產品市場的開拓。這種市場炒作技巧既省時省力,又能收到高額的回報,商家肯定樂此不疲。而我國現行法律規定,每個自然人都可以申請註冊商標,只要不違反相關規定,這種申請的權利是自由的。
不過也有部分市民認爲,商家的這種做法有“投機取巧”之嫌,在當地一事業單位的張先生就是持有此中觀點的人員之一。張先生說,某些商家出於利益的考慮,挖空心思爲自己即將推出的產品取個好名字,借法律空子打“擦邊球”。這些過分關注產品名稱效應的商家,很可能不重視產品的質量。如果真是這樣,消費者的利益將很難得到保障。
那麼,法律界人士對此事又持有什麼觀點和態度呢?河南恩達律師事務所律師孫東曉說,在我國的商標法中,並沒有不準用與中外人名相同或相似的文字做商標的規定。漯河市民申請註冊“留得華”說明此人有經營頭腦,符合市場經濟規律,“法不禁止即自由”。因此,他個人認爲,成都“金喜膳”的商標註冊申請不被通過是沒有任何理由的。
郗永豐:名人應有無形資產保護意識
2月20日下午,成功申請註冊“留得華”商標的郗永豐接受了記者的採訪。他說,爲申請這個商標,他私底下作了許多準備工作,認真研究了商標法,翻閱了以前註冊成功的案例,尤其在商標設計上頗動了一番腦筋。
爲了不引起社會的注意,在申請商標期間,他一直很低調。前年北京媒體熱炒“萬德福挑戰麥當勞”時,就有媒體朋友鼓動他推出“留得華”,他不爲所動,默默等待了近兩年。後來的結果,萬德福最後也由於麥當勞的異議而遇到很大麻煩,成都這家公司很可能也是在註冊過程中引起了有關人員的注意,而被“槍斃”。
郗永豐說,他之所以註冊“留得華”這個商標,就是堅信其存在的經濟價值。他認爲,兩年時間對他、對商標都是一個考驗。申請的商標被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批准,說明這個商標存在的合法性;擁有“留得華”後,他可以將其拍賣,或做爲無形資產作價,也可以授權使用。這將爲他也會爲社會帶來一筆巨大的財富。
郗永豐說,國內很多知名企業和明星,不重視無形資產的保護和利用。比如明星名人除自身專業之外,有很大的市場開發價值,自己應該有保護自我無形資產的意識。
他特意提到了姚明。郗永豐說,2002年8月份前後,姚明一家也提出了註冊“姚明”的申請,於自己同批獲得批准。因爲姚明赴NBA打球,以及他巨大的發展空間,讓姚明一家看到了姚明未來的價值,而今後圍繞姚明的明星效應而進行的經濟活動,也將日益增多。如何保護姚明品牌,便成爲一個重要任務。這次,姚明一家共申請了24件商標,這些商標包含了商品商標和服務商標兩大類。
郗永豐打算,近期聯繫四川、重慶、廣東、浙江、山東和河南等地有意向的化妝品企業,在鄭州搞一個拍賣會,爲“留得華”這個商標找一個好“婆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