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近日發出緊急通知,要求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各煤礦企業進一步加強煤礦安全生產工作,深入開展煤礦安全生產大檢查,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發生,促進煤礦安全生產形勢的穩定好轉。
通知指出,近期連續發生多起重特大煤礦事故,給人民羣衆生命財產造成嚴重損失,也反映出一些地方和企業安全生產製度、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到位,應急預案不完善。黨中央、國務院領導同志對此高度重視,作出一系列重要批示,要求採取有力措施,切實做好煤礦安全生產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站在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高度,充分認識當前煤礦安全工作的嚴峻性、艱鉅性和複雜性,加強領導,落實責任,正確處理好安全與生產、安全與效益、安全與發展的關係,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確保煤礦安全生產。一要立即在全國範圍開展煤礦安全生產大檢查,重點檢查煤礦企業瓦斯治理措施制定和落實情況,採掘部署情況,瓦斯治理責任制落實情況,事故隱患排查整改情況以及是否存在超能力生產等情況。對檢查發現的問題,建檔立案,責任到人,安排資金,逐項整改。二要加強對煤礦安全生產的督導。各產煤省(區、市)人民政府要組織督導組進駐國有重點煤礦,加強對煤礦安全生產特別是瓦斯災害防範工作的監督檢查,對存在重大隱患的礦井,責令停產整頓。各煤礦企業也要向所屬礦井派駐瓦斯治理督導工作組。三要加強小煤礦關閉整頓工作,嚴厲打擊非法生產行爲。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對小煤礦安全生產的檢查。凡按規定應該關閉的礦井,必須立即予以關閉。對已關閉礦井、報廢礦井和基建礦井等要加強巡查和監控,防止非法生產。四要加強對煤礦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各級煤礦安全監管監察機構要依法加強對煤礦企業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對違法違規生產行爲依法作出處理或處罰,督促檢查煤礦企業事故隱患的整改情況,依法加大對事故責任人員的查處力度。建立重大隱患公告制度,充分發揮社會輿論的監督作用,督促煤礦企業改善安全生產條件。
通知強調,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強化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各產煤省(區、市)人民政府要成立由負責同志任組長的煤礦瓦斯集中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組織開展煤礦瓦斯集中整治工作。地方政府負責同志要分工聯繫本行政區內重點煤礦的安全生產工作,幫助解決煤礦安全生產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煤礦企業負責同志要深入井下帶班作業,檢查督促各項安全措施的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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