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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中央顧問委員會委員、中國人民銀行行長、黨組書記李葆華同志,因病醫治無效,於2005年2月19日18時52分在北京逝世,享年96歲。
李葆華同志1909年10月出生於河北省樂亭縣,在父親李大釗的引導和影響下,走上革命道路。1925年,李葆華同志加入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1927年4月,在父親李大釗被殺害後,根據組織指示,在進步人士幫助下到日本,進入日本東京高等師範學校學習,並於1931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任中共東京特別支部書記。
“九·一八”事變後,李葆華同志回國在上海蔘加了進步組織開展的反日愛國鬥爭。1932年4月回到北平,參加了河北省反帝大同盟工作。6月任中共北平門頭溝礦區支部書記。後曾歷任中共河北省京東特委宣傳部部長、中共京東特委書記、中共河北省委委員、中共河北省委宣傳部部長。1935年6月起,任中共中央北方局委員、中共中央北方局和河北省委駐京東特委代表。
1936年5月李葆華同志調任中共北平市委書記。1937年1月調中共中央北方局工作,後曾歷任中共山西工作委員會委員、組織部部長,中共晉察冀省委書記等職。
1948年12月李葆華同志被任命爲中共北京市委第二副書記。1949年10月至1958年2月任水利部副部長、1958年3月至1961年2月任水利電力部副部長、黨組書記。1962年2月後任中共安徽省委第一書記。1962年7月起當選爲政協安徽省委員會主席。1973年9月任中共貴州省委第二書記、省革委會副主任。1977年11月當選爲政協貴州省委員會主席。
1978年3月至1982年4月李葆華同志任中國人民銀行行長。1979年12月被推舉爲中國金融學會名譽會長。1980年5月被委派爲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中國理事。1982年6月當選爲中國錢幣學會名譽理事長。1982年9月至1992年10月當選爲十二屆、十三屆中央顧問委員會委員。
李葆華同志是中國共產黨七屆中央委員會候補委員、八屆、十屆、十一屆中央委員,黨的十四大、十五大、十六大特邀代表,第二屆和第三屆全國政協常委,第三屆全國人大代表。
作爲革命先烈李大釗的長子,李葆華同志從小受到馬克思主義思想的薰陶,具有堅定的共產主義信念和堅強的無產階級黨性。在其一生的革命歷程中,無論走到哪裏,在任何工作崗位上,都以其堅定不移的革命原則性和平和寬容的團結性感染着周圍的同志,他堅持真理,實事求是,以對共產主義事業矢志不渝的精神,全心全意地投入到革命工作中,出色地完成黨和國家賦予的使命。作爲黨的高級領導幹部,他始終堅持把自己置身於人民羣衆之中,同人民羣衆保持血肉聯繫,全心全意爲人民服務。
李葆華同志的遺體告別儀式定於2005年2月28日上午10時在北京八寶山革命公墓大禮堂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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