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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核潛艇出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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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海軍核潛艇在碼頭接受檢閱 |
核潛艇,是大國力量的象徵。這是我作爲一名艦船愛好者讀完《劉華清回憶錄》的體會。我國的第一代核潛艇,主要解決的是“有無”問題,通過核潛艇的研製,帶動船舶、兵器、電子、航天、核工業等一系列部門的發展。而水下核力量的出現,也給國家帶來了更高的國際地位,以及隨之而來的巨大利益。
研製第一代核潛艇的戰略背景,是“冷戰”達到高潮的20世紀6、70年代,當時的中國,面臨着兩個超級大國的威脅。“冷戰”結束後,我國的安全形勢出現了巨大變化,特別是自90年代中期以後,臺獨勢力愈加猖獗,周邊某些國家迅速加強其海軍力量。我國對海上運輸和對外貿易的依賴度也大大增加。這一切都促使我們大力發展人民海軍,使人民海軍能夠滿足近海防禦的需要。
其中,進一步發展水下核力量,正是海軍發展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
劉華清在其回憶錄中指出,爲適應未來戰爭的需要,海軍必須做到:第一,能在近海主要作戰方向上一定的時期內奪取並保持制海權;第二,能在必要的時間裏,有效地控制與中國海區相連的重要海上通道;第三,能在中國海區相鄰的海區進行作戰;第四,具有較強的核反擊能力。
對於海軍水下力量來說,要完成以上目標,就必須有足夠數量和質量的核潛艇部隊,只有這一前提得到保證,纔可能與水面艦艇和海軍航空兵部隊協同作戰,達成如上作戰目標。
首先,要在近海方向上保持制海權和控制海上通道,就必須擁有可靠的水下核力量。由於未來戰爭將是一場高強度的全方位戰爭,敵我雙方在我國近海制空權和制海權的爭奪必將十分激烈。在這場高消耗的戰爭中,水下核力量可以憑藉其隱蔽性好、自持力強的特點,在戰區長期活動。此外,由於制空權的不穩定性,以低速和長航時爲特徵的反潛機,在戰區上空的生存能力是有限的,其活動範圍和頻率將受到很大侷限。這一方面給雙方水下力量創造了活動的條件,另一方面也要求我們充分利用水下力量,遂行反潛作戰任務。在未來戰爭中,對手可能依賴遠距離的海運維持其後勤,或實現部隊的戰略機動。此外,對手的國家可能嚴重依賴海運支撐的對外貿易。如果有能夠突破島鏈封鎖,且可以長期作戰的水下力量,就可以大量牽制對方海空力量用於反潛作戰。
其次,要進入中國海區相鄰的海區進行作戰,在我國擁有航母之前,只能主要依靠水下力量,尤其是水下核力量。由於我國暫時沒有以航母爲核心的艦載航空力量,因此在遠離海岸執行任務時,海軍將缺乏航空兵的支援。只有水下力量藉助其隱蔽性,纔可能在相鄰海區進行作戰,而常規潛艇限於其續航力和自持力,一方面難以在戰區停留太長的時間,一方面其執勤期間的充電作業很容易暴露艇的位置。只有核潛艇,既能夠保證足夠的陣位時間,又相對不易被對方反潛力量發現。當然,單純依靠水下力量並不是長久之計,海軍要實現能夠在相鄰海區作戰的目標,必然要建設以航母爲核心的海上作戰力量。
最後,要擁有較強的戰略核反擊能力,必然要大力發展戰略核潛艇。由於我國的核戰略有不首先使用核武器的內容,因此對核力量在對方第一次打擊下的生存能力,以及覈報復能力,都提出了很高的要求。而以戰略核潛艇爲核心的海基戰略核力量,正符合以上要求。由於戰略核潛艇和攻擊核潛艇在大多數技術上都是通用的,因此實際上只要較好地發展攻擊型核潛艇,就可以爲戰略核潛艇的發展奠定良好基礎。當然,目前沒有必要象美蘇那樣建造大量的戰略核潛艇,美蘇在戰略核潛艇上的巨大投入,一方面是由於其特殊的戰略需求,另一方面原因也是冷戰背景下軍備競賽的產物。對於我們來說,不僅要謀求海軍內部水面艦艇、航空兵和潛艇部隊的均衡,還要謀求核力量中陸基核力量與海基核力量的均衡。
核潛艇的發展,要與海軍戰略相適應,要和未來海軍可能的作戰區域和作戰方式相適應。
正如劉華清在回憶錄裏提到的那樣,“海軍的作戰海區,在今後一個較長時期內,主要將是第一島鏈和沿該島鏈的外沿海區,以及島鏈以內的黃海、東海和南海海區。”“隨着我國的經濟力量和科學技術水平的不斷增強,海軍力量進一步壯大,我們的作戰海區,將逐步擴大到太平洋北部至‘第二島鏈’,在‘積極防禦’的戰役戰術上,將採取敵進我進的指導思想,即敵人向我沿海地區進攻,我也向敵後發起進攻。”
這也就是說,從地域上看,我軍核潛艇執行任務的範圍,基本上不會超出第二島鏈,這與冷戰時期美蘇核潛艇的作戰地域相比,無論從往返距離還是海域特點來說,都是有很大區別的。此外,我國核潛艇的作戰樣式,與美蘇之間在深海大洋裏的角逐也不一樣。這些背景條件都決定了:我們的核潛艇,其發展思路,應當是與美蘇傳統的核潛艇思路有所不同的,應當有我們自己的特色,並不是別人往哪個方向走,我們就必須往哪個方向跟。具體說來,在一些性能指標上,可以不必追求太高,而在另一些性能指標上,卻必須堅持自己的特點。比如最大潛深可能不必那麼深,最大速度不必那麼快,但安靜性、自持力這些指標就很難馬虎。此外,戰略核潛艇的性能指標,還會涉及到國家核戰略的整體構想和一些具體的核戰略的考慮,比如每艘艇裝載彈道導彈的數量,就是一個是否要“把雞蛋放在一個籃子裏”的問題。這裏牽扯到許多利害權衡,不能隨便照搬別國經驗。
特別應該指出的是,核潛艇與常規潛艇的本質區別,應當是在自持力和隱蔽性上。只要以“核”爲動力,自持力與隱蔽性就會比常規潛艇有質的提高。此外,如果核潛艇不是用來執行反潛這樣的任務,而是用於破交、佈雷、特種作戰等任務,那麼其性能要求就會產生很大的不同。因此,核潛艇並不一定都要象美國的“海狼”型那樣無所不能,只要滿足了自持力和隱蔽性的需求,其它的一些性能指標,相對降低一些也無妨,更何況,這樣會大大減少量產的成本和研製建造的技術門檻。如果一型成本低廉,技術可靠,隱蔽性好的核潛艇能夠批量建造,必然會爲戰時的海軍提供一個有力的打擊方式。
最後應當說明的是,核潛艇應當是一個均衡海軍的組成部分,只有和海軍其它兵種相配合,潛艇才能發揮最大的作用。我國的具體情況,是一個瀕海大國,高度依賴對外貿易,對能源進口需求愈來愈大。此外,在祖國統一尚未實現之前,我國的近海依舊面臨着島鏈的封鎖。而我們的國家利益則要求海軍可能會遠離大陸本土作戰。這些客觀情況都要求我們建立一支均衡的海軍。這支海軍需要戰略核潛艇和攻擊核潛艇,也需要以航空母艦爲核心的水面艦艇部隊,各個兵種協同作戰,纔可能達成海軍戰略的要求。潛艇也好,航母也好,都是一個均衡海軍的組成部分。潛艇部隊如果有了艦載航空兵的支援,就可能在更遠的地方執行任務,戰略核潛艇則可以在航母掩護下突入深海大洋進行機動。而核潛艇的加入,則可以爲航母編隊提供有效的水下支援,或是牽制對方的海上力量,爲航母編隊的使用創造機會。
要建立均衡型的海軍,從客觀條件上看,無非面臨的是財政和技術兩個問題。
在財政方面,國家現在已經有了基本的經濟實力,2004年的GDP將超過12萬億人民幣,稅收收入超過2萬億元,軍費則超過了2100億元,其中裝備費約佔三分之一。此外,隨着我國經濟的迅猛發展,我國國防費還有相當的提升餘地。未來的國防費水平可望支撐一支均衡型的人民海軍。
在技術方面,我們已經有了過去幾十年在覈潛艇方面的研製和建造經驗,船舶工業建立50年後,已經具備了建設任何類型水面艦艇和潛艇的基本能力。從核潛艇上說,有了以往的積累,只要保證生產線的運轉,保證經驗和人材的積累,按照目前的趨勢發展下去,就必然能夠造出達到世界先進水平的核潛艇來。
總之,一支以核潛艇爲核心有效的水下力量,與其它軍兵種相配合,能夠有效加強人民海軍的戰鬥力,遏制潛在對手的侵略野心,爲維護祖國統一和國家安全做出重大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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