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延邊朝鮮族自治州旅遊局副局長莊發仁因捲入蔡豪文案件,近日被延邊州有關部門免職,同時延邊州紀委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據延邊州旅遊局工作人員介紹,莊發仁在擔任副局長時,在將旅行社交給旅遊局的抵押金按照國家規定返還旅行社之後,通過個人關係向旅行社借用30萬元轉借給時任延邊州交通運輸管理處處長的蔡豪文。蔡豪文用此資金到境外賭場進行賭博活動。
蔡豪文案件暴露後,莊發仁用自己籌得的資金將所借用款項補齊。延邊州紀委、監察局對莊發仁違法違紀行爲展開調查工作,在覈實有關情況之後,提請有關部門免去莊發仁行政職務,並作出黨內嚴重警告的決定。
延邊州交通運輸管理處原處長蔡豪文在不到一年的時間內,挪用公款和借用所轄運輸企業資金共計351萬多元,27次出境在境外賭場揮霍一空,事發後於2004年11月19日畏罪潛逃,於今年2月6日被抓獲。
目前,延邊州有關部門正在加緊對蔡豪文的審訊工作,同時展開外圍調查,並對相關涉案人員進行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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