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6月,在黨的七大上,中共一大代表、黨的創始人之一的陳潭秋當選為中央委員。當時代表們並不知道,早在1年零9個月前,陳潭秋已告別了全黨同志,在新疆被國民黨殺害。
陳潭秋,1896年生,湖北黃岡人。青年時代積極參加五四運動。1920年秋,他和董必武等在武漢成立了共產主義小組。1921年7月出席黨的一大。此後,陳潭秋先後任中共安源地委委員、武昌地委書記、湖北區委組織部長、江西省委書記、江蘇省委組織部長、滿洲省委書記、江蘇省委秘書長等職,領導各地的工人運動、學生運動和兵運工作,為黨的事業四處奔波。
1933年初夏,陳潭秋到中央蘇區工作,任福建省委書記。1934年1月,在瑞金召開的中華蘇維埃共和國第二次代表大會上,他被選為中央執行委員和中央政府糧食委員(即糧食部長)。紅軍長征後,陳潭秋留中央蘇區堅持游擊戰爭,任中共江西分局組織部長。1935年8月赴莫斯科參加共產國際第七次代表大會。後參加中國共產黨駐共產國際代表團的工作。
1939年9月,陳潭秋奉命回國,任中共中央駐新疆代表和八路軍駐新疆辦事處負責人。他同新疆軍閥盛世纔進行了靈活巧妙的斗爭。當盛世纔公開走上反蘇反共道路後,1942年夏,黨中央同意在新疆工作的共產黨員全部撤離。陳潭秋把自己列入最後一批,表示:『只要還有一個同志,我就不能走。』
1942年9月17日,陳潭秋被捕。敵人對陳潭秋施以酷刑,逼迫他『脫黨』。陳潭秋拒不屈服。1943年9月27日,陳潭秋被秘密殺害於獄中,時年47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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