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2月28日,天津市公安局發佈今年1月份警情通報,市公安局新聞發言人辦公室負責人稱,今年1月份本市各類刑事案件較去年同期略有上升,同時,警方提醒市民注意節後防範盜竊機動車、以消災看病詐騙以及銀行門前尾隨搶奪詐騙等案件的發生。
刑案:同比略有上升
1月份全市各類刑事案件比去年同期略有上升,其中八類嚴重刑事案件佔全部案件的6.9%。綜合分析1月份刑事案件的整體情況案件上升的主要原因有:(1)春節前夕歷來是刑事案件的高發期,這一時期人、財、物流動量十分活躍和集中,成爲刑事案件特別是侵財(搶劫、搶奪、盜竊、詐騙)案件上升的客觀因素。(2)刑事犯罪的誘因增多,一些矛盾激化,極易演化成刑事案件。如:1月份8類刑事案件中的傷害案件立案22起,較去年同期上升29.4%,部分案件是由於日常鄰里間的矛盾糾紛、家庭成員間不和睦或朋友、同事間的債務糾紛,酗酒等問題都成爲引發的因素。
1月份的兩搶(搶劫、搶奪)案件有所上升。案件主要發生在市區及濱海地區,多爲街面搶劫、騎摩托車搶包,結夥駕車在夜晚搶劫的案件也有發生。盜竊案件同比下降7%,但在全部刑事案件中所佔比例仍然很大,爬陽臺盜竊案件,撬砸汽車玻璃盜竊案件應引起市民重視。如:撬砸汽車玻璃盜竊案件上升的原因主要是,部分車主在春節期間外出頻繁、交往活動增加,麻痹大意、疏於防範,車內經常存放財物,犯罪嫌疑人利用車主的這種心理多選擇樓羣、馬路邊或飯店、娛樂場所附近停放的高檔車爲侵害目標,作案時間多選擇在前半夜這類案件大都屬可防性案件,只要不在車內放置財物,就可以避免或減少損失。
春節後,公安機關根據我市刑事犯罪的規律和歷年春節前後的發案特點,提醒市民在注意上述案件的同時,注意防範一些多發刑事案件。盜竊機動車案件、利用封建迷信看病消災、在銀行門前尾隨取款人調包詐騙等案件,有關單位要配足值班力量,加強內部防盜,按照有關規定加強對保險櫃的管理。居民之間要相互提醒、關照,發現可疑線索及時報警。
治安:五類案件居多
1月份,全市公安機關共受理各類治安案件7516起,查處各類違法人員4057名。其中偷竊少量財物、毆打他人、賭博、詐騙和搶奪財物、故意損壞公私財物等五類案件佔全部治安案件的87.5%。爲期兩個月的“治爆緝槍”專項行動取得了顯著成效,共收繳各類槍支3507支,導火索610米,雷管7000餘枚,煙花78625個,爆竹4676萬頭。今年以來,全市各級治安部門在全市範圍內開展爲期五個月的集中打擊賭博違法犯罪活動專項行動。1月份,全市共查破賭博案件383起,治安處罰賭博違法人員1657名,其中治安拘留44名,沒收賭資73.7萬元。
交通:酒後駕車突出
1月份,全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共受理適用一般程序處理的道路交通事故391起,事故共造成86人死亡、407人受傷,直接財產損失216萬元。其中,因機動車駕駛人酒後駕車、不按規定讓行、超速行駛、未保持安全距離等行爲造成的交通死亡事故最爲突出。1月份發生交通死亡事故較多的道路主要是京津塘高速公路、津圍公路、205國道、102國道、外環線等針對冬季酒後駕車違法行爲,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多次開展專項治理行動,嚴厲懲處了酒後駕車違法行爲,爲廣大市民的出行安全提供了保障。據統計,自1月19日我市開展治理酒後駕車專項行動以來,交通事故接報數較平日有明顯下降。
火災:直接損失下降
今年1月份,全市共發生火災586起,直接經濟損失38.7萬元,死亡4人,傷1人。與去年同期比,火災起數下降28.9%,直接經濟損失下降12.6%,多死4人,多傷1人。市“119”消防調度中心共接處警1126次,出動消防官兵3萬餘人次、消防車3800餘輛次。爲深入貫徹實施創建“平安天津”戰略,全市各級消防部門以“兩會”駐地、節慶場所、重點要害單位、人員密集場所爲重點,嚴格消防監督檢查。同時廣泛開展了消防宣傳,針對春節期間居(村)民用火、用電、用氣用油增多的特點,以及節日期間燃放煙花爆竹的實際情況,向全市居民發放了60萬份《公安消防部門致全市居民一封信》,和5萬份以宣傳家庭防火常識、校園防火常識、節日燃放鞭炮、火災自救逃生爲內容的宣傳材料,從而有效減少了火災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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