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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美軍瘋狂虐待伊拉克戰俘的醜聞,暴露了美國的“人權神話”的反人權面目,震撼了人類良知,受到國際輿論的同聲譴責。然而,具有諷刺意味的是,今年2月28日,美國國務院再次以“世界人權衛道士”自居,發表《2004年國別人權報告》,對包括中國在內的190多個國家和地區的人權狀況指手劃腳,而對自己在人權領域的斑斑劣跡諱莫如深、不置一詞。這讓世人不得不再次將目光投向美國,看看自由女神像背後的人權紀錄。
一、關於生命、自由和人身安全
在美國,暴力犯罪氾濫成災,司法侵權相當嚴重,人民的生命、自由和人身安全缺乏保障。
暴力犯罪嚴重威脅人民的生命安全。據美國司法部2004年11月29日公佈的報告,2003年美國12歲及以上的居民共經歷了將近2400萬起犯罪,發生謀殺與搶劫等暴力犯罪案件1381259起,平均每10萬人475起。其中,兇殺案達16503起,比2002年增加1.7%,幾乎每10萬居民中就發生6起,每44個12歲以上的美國人中就有一名犯罪受害者。(注1)美聯社2004年6月24日報道說,2003年,美國許多城市的暴力犯罪呈上升趨勢。僅芝加哥就發生了598起兇殺案,其中80%是槍殺案。哥倫比亞特區2003年發生謀殺與搶劫等暴力犯罪案件41738起,平均每10萬人中發生6406.4起。2004年,華盛頓特區共有198人因兇殺犯罪被殺害,兇殺率是每10萬居民中35人。在人口不到100萬的底特律市,2003年共發生18724起刑事案件,其中包括366件謀殺案和814件強姦案,兇殺率達到每10萬居民中41人。2003年,巴爾的摩市的兇殺率也高達每10萬居民中43人。(注2)另據報道,截至2004年9月4日,洛杉磯市兇殺案死亡人數達368人,同比增長4.2%。(注3)據《今日美國報》2004年7月16日報道,在美國,平均每個星期有1名職工在工作場所被現在的或以前的同事殺害,至少25人在工作場所因暴力襲擊而嚴重受傷。另據《辛辛那提郵報》2004年11月12日報道,目前美國的工作場所每週有17人因兇殺致死,每天發生近5500起暴力事件。(注4)
美國是世界頭號“槍國”,槍禍不斷,殃及無辜生靈。2001年芝加哥大學公佈的一項調查顯示,美國有41.7%的男子和28.5%的女子報告說家裏有一支槍,29.2%的男子和10.2%的女子個人擁有一支槍。(注5)《洛杉磯時報》2004年7月19日的報道說,2000年以來,加州居民擁有槍支的人數增長了28%。美國每年有3.1萬人死於火器之下,7.5萬人被槍擊傷,平均每天有80多人因槍殺斃命。(注6)2002年,美國有30242人因槍殺致死;在所有自殺的人中54%的人使用槍支,所有他殺案中67%使用了槍支。(注7)在底特律市,2004年上半年就有808人被槍殺。(注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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