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全國“兩會”上,全國人大代表和全國政協委員就開始提出,現行法律規定的800元“個稅”起徵點應該調高。根據國家稅法規定,目前個人取得的11類收入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這包括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意外收入所得、稿酬所得等。其中工資薪金所得涉及面最廣。今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已經把個人所得稅法(修訂)作爲安排審議的法律草案,但具體個人所得稅的起徵標準何時調整、怎樣調整、如何實施還都需要該法審議通過後才能決定。今年“兩會”期間,通過調整個人收入所得稅的徵收標準來縮小貧富差距,以構建和諧社會,再一次成爲人大代表關注的熱點。
“個稅”徵收的起點是多少,不同地域的徵收標準如何覈定,成爲人大代表們熱議的內容。
全國人大代表、河北天山實業集團公司總裁吳振山說,很多地方“個稅”800元的徵收標準20多年沒有改變,這個標準跟目前飛速發展的中國經濟不相適應。隨着百姓收入水平的提高,個人收入所得稅已成爲中國稅收的重要組成部分。“個稅”的徵收標準不能一概而論,不同地區經濟發展狀況不一樣,起徵的標準也應該有所區別。
吳振山向記者介紹說,目前“個稅”的徵收額65%來自普通的工薪階層,這一部分相對比較穩定和明確,發到手裏的工資大多是稅後款。正因爲如此,65%的“個稅”徵收應當嚴格按照當地經濟收入的實際情況來確定,東部地區和西部欠發達地區,大城市和小城市,內陸地區和沿海地區都應該通過技術手段來區別覈算徵收。通過調整“個稅”的標準來縮小貧富差距是可行的。
全國人大代表、國家一級美術師蕭玉田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說,“個稅”的徵收標準應該向高收入者“瞄準”。目前,歌星、影星等高收入人羣以及外國企業的駐華人士通過多種方法偷逃“個稅”的現象依然嚴重。國家在進行“個稅”調整的同時,更要加大對“個稅”徵收的監管。
蕭玉田代表說,“個稅”徵收標準應該結合各地經濟發展的實際情況,隨着個人收入結構的變化而變化。目前,全國的“個稅”徵收標準從800———1700元不等。但我個人認爲,“個稅”的徵收標準最低不能少於1500元。
-會外聯動
個稅起徵點早就該提高了
家住石家莊市新浩城北區的張承喜是在政府部門工作的公務員,每月工資是3000元,他每月要繳個人所得稅196元,這樣他每月實際支配收入是2804元。
他掰着指頭給記者算他家每月的“固定支出”:房子貸款800元,孩子奶粉200元,保姆工資500元,電話費用300元,每月水電費200元。“不算每月的吃喝穿用,每月就得2000元,緊巴巴維持生活。”
說起個人所得稅,他半開玩笑地說:“我國的個人所得稅不是爲了調節貧富差距嗎,怎麼我這樣的工薪族成了‘個稅’繳稅的大頭了?繳的個人所得稅,相當於每月孩子的奶粉錢了。”他反問,上世紀80年代定的“個稅”800元起徵點,怎麼就不能“與時俱進”地提高呢?80年代工資收入只有四五十元就算不低了,而現在幾千元收入很平常,執行了20多年的個稅起徵點早該改改了。“如果起徵點提高到3000元,我們孩子的奶粉錢也就省出來了。”張先生念念不忘家裏的柴米油鹽。
“個人所得稅免徵額提高些,貧富差距不是也就能得到調節了嗎。窮人少些負擔,富人多些貢獻?”其實,800元的扣除額,對於每月掙上萬元的富人來講,扣不扣沒什麼差別。一種廣泛的觀點認爲,目前的個人所得稅幾乎是全民納所得稅,已經起不到調節貧富差距的作用了。
張承喜的鄰居潘珏先生是城中村改造的返遷居民,在一所中學教美術。
潘先生家有三套房,一套自用兩套出租。他的月收入是這樣的:每月工資800元,房租收入800元;每月給報社畫漫畫收入800元;爲廣告公司設計每月收入800元左右。因爲他四項收入都沒有超過起徵點800元,他也就不用繳個人所得稅。張先生對此頗感不解:怎麼老潘的收入比我多兩百元,而我卻要多交近200元個人所得稅?河北經貿大學財政稅收學院的王京樑副教授解釋說,我國目前的個人所得稅制是分項目所得稅制,即對工資、勞務、租賃等各項收入分項計徵,起徵點都是800元。潘先生不繳個人所得稅並不違反國家稅法。
事實上,我國目前的“個稅”制度設置也使一些逃避納稅義務的人有機可乘。
對於人大代表提出修改個人所得稅法,提高“個稅”免徵額,潘張兩位鄰居都認爲正是他們所期待的,“‘個稅’起徵點早就該提高了。”
衆議
魯先生
身份:稅務工作人員
觀點:一旦提高起徵點,對財政影響會很大。
國家稅務總局曾專門下文表示不允許擅自提高個人所得稅起徵點。但是,北京、深圳、上海等地都已通過各種辦法,比如在事實上提高個稅免徵額等,減輕了工薪階層個人所得稅負擔。
對於全民關注的個人所得稅問題,魯先生表示,個人所得稅徵收與地方的經濟水平、財政收入構成都有關聯。個人所得稅對於個人收入來說可能並不多,但是由於徵收面廣,一旦提高起徵點,對財政影響就會很大。如果一地的“個稅”佔財政收入較高,地方政府對提高免徵額就不會很積極。
王京樑
身份:河北經貿大學財政稅收學院副教授
觀點:與其各地自作主張,不如國家統一提高“個稅”起徵點。
分項目所得稅制,本身就不利於縮小貧富差距。目前我國個人所得稅收入中,工薪階層納稅額已經佔“個稅”總額的65%。這不利於保護工薪族這一社會主體人羣的消費能力。而且,目前各地不同的起徵點,也有失社會公平。石家莊目前的起徵點是860元,而北京、廣州等地的起徵點要高得多。(北京:1600元;廣州:1200元)。與其各地自作主張,不如國家統一提高“個稅”起徵額,這也有利於維護法律的尊嚴。
王京樑建議,目前政府應當通過提高免徵額、降低邊際稅率、簡化稅收檔次的辦法降低人們的個人所得稅負擔水平。將目前的分項稅制改爲混合稅制,對個人收入總額進行徵稅。他認爲,政府因爲降低個人所得稅負擔而減少的收入,可以通過加強徵管,減少稅收“跑、冒、滴、漏”等措施進行彌補。“健全法制、加強徵管是目前稅務改革的重要任務。”王京樑特別強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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