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紐約時報》6日報道,美國中央情報局在“9·11”事件得到白宮的廣泛授權,可以自行決定將哪些恐怖嫌疑人祕密轉移到他國受審。美國民權組織批評白宮對這些嫌疑人受到虐待視而不見。
報道說,在“9·11”事件發生後不久,美國總統布什簽署了一項祕密命令,允許中央情報局在不經過白宮或者國務院審批的情況下,將涉嫌參與已知恐怖活動的人轉移到其出生國或國籍所在國受審。迄今,約有100名到150名嫌疑人被轉移到埃及、敘利亞、沙特阿拉伯、約旦和巴基斯坦等國受審。
報道援引美國官員的話說,與美國直接拘押相比,將嫌疑人轉移到他國受審可以節省人力物力,同時便於審訊獲得情報。美國認定的恐怖頭目則仍由其直接拘押。
最近,一些被美國轉移到他國受審後獲釋的嫌疑人向媒體披露了他們受到的種種虐待情況。美國民權組織認爲,布什政府的這種做法實際上是縱容或默許虐待拘押者,違背了它有關在公開場合保障被拘押者不受虐待的承諾。美國中央情報局局長戈斯2月份在國會作證時說,美國具有保護拘押者權利的義務,但當這些人不在美國控制之下時,美國的影響力就有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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