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因認爲所購東風小王子轎車存在嚴重質量問題,進而認爲銷售商在賣車時存在欺詐行爲,天津市塘沽區市民李女士將某汽車銷售公司告上法庭,請求雙倍返還車款,並賠償損失1萬元。一審敗訴後,李女士上訴至市二中院。
李女士訴稱,2003年1月,她花78000元從被告某公司處買了一輛東風小王子轎車,在使用過程中,她發現多處質量疑點,如水箱螺絲動過,機蓋上螺絲拆卸過,而且螺絲型號不一樣,風擋玻璃封膠有明顯漆痕、反光鏡顏色有差異,車身表面左後翼板外有起鼓、車門上螺絲有鏽等問題。
原審法院認爲,劉女士提供的證據不能證明被告在賣車過程中存在欺詐行爲,故而駁回了劉女士的訴訟請求。
在法庭上,當事雙方繼續就銷售商是否存在欺詐行爲展開激烈的辯論。劉女士說,該車在使用過程中出過一次交通事故,當時撞的是右後門,修理後她發現右側也出現了與左側一樣的漆面不平、膠條上有漆痕的現象,所以她判斷左側也曾修過,繼續檢查又發現了螺絲動過等問題。
某公司稱,劉女士買車時,該車已經存在噴漆起鼓的問題,一般人一看就知道是質量問題,不用明示,而且那個車型在當時的市場上價格算是便宜的了,其他如排氣管脫焊等不是什麼大的質量問題。新車買回去沒用可以退,使用短時間後出現嚴重的質量問題也可以退,但如車門鑰匙不好使、前蓋緊、掉漆等都不會影響正常使用,只能通過協商、維修解決,不能退。前天的庭審進行了近3個小時,合議庭表示將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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