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席全國政協十屆三次會議的在津全國政協委員、南開大學教授朱坦建議,在關注農民工收入問題的同時,還要從法律法規上下力量解決農民工的職業安全衛生問題,進一步加大勞動保障部門的監管力度。
朱坦說,近年來,由於一些政府部門的不作爲以及農民工自我保護能力低等原因,農民工因爲缺乏安全衛生保障而死傷的事件層出不窮。朱坦認爲,農民工與一般勞動者相比有其特殊性,在勞動保障工作方面也具有自身的特點,所以在農民工權益保障上應予以專門的考慮。由於目前還沒有一部專門適用於農民工的勞動法規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因此導致農民工職業安全衛生的監督管理工作軟弱無力,農民工正當權益得不到切實保護。他建議,應儘快完善有關法規條例,研究制定專門保障農民工職業安全衛生的細則或辦法,從法理上肯定農民工與正式職工擁有平等的地位、享有相同的權益;在法律規定上,對用人單位取消農民工必要的職業病史鑑定、取消崗前安全培訓、爲節約成本擅自減少或撤銷安全防護措施、事故發生後不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補償等損害農民工合法權益的行爲,加大處罰的力度,並嚴懲損害農民工權益的單位和個人,使農民工能以飽滿的熱情和充足的幹勁投入到各項建設事業中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