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代會選舉填寫選票時,如果投贊成票,要不要代表動筆?
千萬不要認爲這只是一個無關緊要的細節問題,因爲程序是否民主,是確保民主能否真正實現的基礎和前提。
3月8日,十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會議選舉和決定任命的辦法,在這一辦法的附件中,明確寫明無論是投贊成票、反對票還是棄權票,都需要填寫選票。這改變了過去等額選舉過程中投贊成票不需要動筆的做法。
許多全國人大代表高度評價這一規定,認爲它可能會對各地尤其是基層的選舉產生重要的示範效應,確保代表在選舉、表決時不受干擾、真實表達自己的意願。
少數“問題候選人”“帶病”當選 選舉方式存在“細節”缺憾
去年底,一個省的少數腐敗官員被嚴肅查處,引起了人們深刻的思索:當初,這些人作爲候選人時可能問題就已存在,他們是如何順利闖過選舉這一關的?
這個省的一位人大代表曾對記者講述了自己的“失語”過程:
2001年,這位代表參加省人代會時,發現會議公佈的選票填寫方式是:贊成的不劃,反對的劃“×”,棄權的劃“圈”。小組討論時,這位代表明確表示不同意這種選票填寫方式,理由是:這等於一動筆就把自己棄權或反對的選擇公之於衆,“無記名投票”變相成了“記名投票”。在這種選舉辦法面前,他只能無奈地選擇“贊成”。
十屆全國人大代表王全傑在基層選舉中,也曾遇到過類似的困惑:“只要一動筆,就意味着要麼是棄權,要麼是反對,而且有的地方本來具備電子錶決條件,卻採用舉手表決。”
“這形式上雖是無記名投票,但衆目睽睽之下,代表真實表達自己的意見尤其是反對意見會受到很大影響。”王全傑說,“即使代表認爲某位候選人不合格,也會受種種因素的影響只得投贊成票。”
代表議案關注“細節”問題 全國人大修改相關規定
基層選舉和表決中的這些現象,引起了王全傑的關注。在煙臺市和山東省人代會上,他都提出了完善選舉和表決方式的建議,受到許多代表的支持。2003年,他首次出席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時,就與33名代表聯名提出了關於改進選舉和表決方式的議案。
全國人大代表、西南政法大學法學教授陳忠林說,選舉和表決是民主政治的最基本手段,由於種種原因,一些地方對重大事項和重大人選的表決仍沿襲三種形式:鼓掌通過、舉手表決或不規範的投票選舉和表決。“這三種方式雖然也屬於民主的形式,但由於種種缺陷和限制,一定程度上妨礙了真實願望的自由表達。”
陳忠林分析認爲,以前上述選舉表決方式的普遍存在,既與我們對民主的認識程度有關,也與當時的客觀條件有關。比如,早先“贊成不用填寫選票”的方式,就是因爲當時存在電腦技術侷限、候選人過多等制約,爲縮短選舉表決時間而採取的。
針對這些情況,上個世紀80年代中期全國人大進行了改進,啓用按鍵表決,並在投票選舉時,設立了“祕密寫票處”,使代表可以自主表達自己的真實意圖。隨後,全國許多地方的人代會也紛紛就表決方式進行改進。
今天,十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第二次全體會議表決通過了選舉和決定任命的辦法,辦法的附件一《寫票、投票和按表決器注意事項》中明確規定:無論是投贊成票、反對票還是棄權票,都需要將選票上相應的橢圓形空白處用墨水筆塗滿。專家表示,根據這一辦法,不劃票就是廢票。
陳忠林代表還就此建議,全國人大應通過相關法律,明確規定只要條件許可,地方人代會在選舉和表決中就必須選擇電子錶決和設立祕密寫票處。“只有在表決器無法使用等特殊情況下,才能採取舉手表決等方式。”
從原則規定到重視細節 民主權利更有保障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期間,近3000名代表,每投下一張選票,每按下一次表決器,都肩負着人民的重託,每一名來自農村的代表,背後是96萬農村人口,每一名來自城市的代表,背後是24萬城市人口。代表投票不是單純的個人行爲,而是履行憲法賦予的職權,完成光榮而嚴肅的政治使命。
中國社科院法學所研究員莫紀宏認爲,人代會期間,投票選舉是法律賦予每位代表的神聖職權,也是一種法定的職責,個人不能不作爲。
在用表決器表決時,即使只需輕輕一按,但仍有個別代表放棄了這一神聖的權力。此前,通常將這種情況視爲棄權。中國人民大學法學教授胡錦光認爲,這一計票方式導致棄權票增多,沒有準確地反映選舉、表決的真實情況。“因爲按棄權鍵是行使了表決權的,而未按表決器則根本沒有行使表決權。”
這又是一個“細節”問題,同樣引起了全國人大的重視。通過專門研究、廣泛徵求專家意見後,經委員長會議討論同意,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決定以後的大會和常委會會議都將“未按表決器的不計入表決票數”。
這一思路已經體現在本次大會通過的表決議案辦法及選舉和決定任命的辦法附件一《寫票、投票和按表決器注意事項》中。按照這兩個規定,表決各項議案和人選時,採用無記名按表決器方式,未按表決器的不計入表決票數。
“這一規定將使選舉或表決結果能夠更加精確地反映民意,具有更強的公信力。”胡錦光對這一改進給予積極評價。
全國人大今天通過的辦法還首次明確了按表決器採用“無記名”方式,消除了少數代表按表決器的疑慮。
“這些細節和技術問題看上去和選舉結果沒有關係,實際上與民主的實現息息相關。”胡錦光認爲,“民主只有從程序和細節上加以保障,才能真正保證人民民主權利的實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