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律師:調查子女隱私違法
昨日下午,記者採訪了本市明義律師事務所沈雁羣律師。對於張某父母僱“調查公司”跟蹤調查女兒一事,沈律師告訴記者,行爲涉及跟蹤、偷拍等,不論是個人或單位,在我國都是明令禁止的。目前我國只有公檢法、安全局和律師等,在執行公務時才擁有跟蹤等這些調查行爲。
沈律師稱,孩子從出生那天起,就是一個完整的人,擁有人身權、隱私權等基本權利,父母無權私自拆閱子女信件,更不能去僱人跟蹤監視子女。“即使子女有什麼讓父母不放心的行爲,父母也應該用合法的手段來獲知,諸如跟蹤這樣的行爲,已經侵犯了子女的隱私權,是違法的。”
在本市一所大學就讀的大三女生張某,近來總感覺身邊有眼睛盯着自己,更讓她奇怪的是,無論在哪裏,她的一舉一動都瞞不過父母。後來她才知道,原來她的父母僱了“調查公司”跟蹤調查她。3月3日,氣憤之餘離家出走兩天的張某,給本報“城市調查”28201234打來電話,反映了父母令她反感的行爲。
誠信缺失危及家庭
有關專家認爲,張某的父母對女兒“丟失”信任的行爲,已經凸現出目前有的家庭出現誠信缺失危機。
該家庭之所以凸現誠信缺失危機,主要原因還在於父母沒有給予孩子基本的尊重。
打個比方,孩子犯錯誤,有的家庭父母在責罵中往往摻雜個人宣泄情緒,以自我爲中心,不給予孩子應有的尊重。與此同時,孩子爲逃避責罵和懲罰就會向大人撒謊。因此,此類家庭要擺脫家庭誠信缺失危機,必須在家庭生活中養成誠信處理事情的原則。
首先,父母應做到對自己的子女講誠信,給孩子做出榜樣;其次,要對孩子的誠信行爲給予積極反饋,如孩子承認錯誤後,就不要再嚴厲地懲罰、責罵。
另外,要尊重孩子,給其一定的自由空間,不應總是試圖控制他們,對什麼事情都刨根問底,以避免孩子編謊話等方式來擺脫大人的“強力”控制。
父母還要注意不要把自己的價值標準強加到孩子身上,必須尊重孩子,創造出一種良好的家庭誠信道德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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