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綦江縣金橋村的周某,紅杏出牆揹着丈夫與人通姦,進而串通姦夫用“毒鼠強”將丈夫毒死。日前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周某死刑,判處姦夫楊某無期徒刑。
據稱,從2001年3月份開始,有夫之婦周某便多次與一起打工的楊某通姦,並開始與丈夫李某感情惡化,並經常吵架、打架,時間一長周某便產生了殺死丈夫的惡念。2004年2月25日下午,周某決定實施殺夫計劃,便多次打電話給楊某向他要毒藥,想用來毒死丈夫。楊某隨後在綦江縣古南鎮一餐館內將一瓶“毒鼠強”交給了周某。2004年2月29日晚上吃飯的時候,周某偷偷將“毒鼠強”拌在臘肉中拿給丈夫食用,導致丈夫中毒死亡。第二天,周某準備將丈夫的屍體拉到火葬場火化,但李某的一個親戚認爲事情蹊蹺便報了案。公安機關經過法醫檢查確定李某爲中毒死亡,當天便將周某和楊某抓獲。
日前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經過審理,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周某死刑、楊某無期徒刑,並賠償李某的親人經濟損失592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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