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全國人大代表、北京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於均波在北京團會議上批評了少數部門敷衍代表監督和議案、建議、意見的問題。他表示,今年北京市人大常委會要求,凡是交辦給“一府兩院”的代表議案,部門主要領導必須簽字。
於均波說,議案、建議和意見凝聚了代表們大量心血,許多人大代表每年都爲此做了許多走訪調查工作。目前,有少數部門應付代表,往往回答幾條交給代表就了事;甚至辦沒辦、怎麼辦,部門的領導都不知道。因此,北京市人大常委會今年要求,凡是交辦給“一府兩院”的代表議案、建議和意見,部門主要領導必須簽字。北京市人大常委會將重點監督這方面的問題。
對於人大代表的監督職責,於均波重點談到了監督實效的問題。他說,過去代表在監督檢查政府部門的工作時,往往看到的都是好的方面,因爲一些部門在代表沒去之前就開始準備。而從去年開始實施代表暗訪後,就發現了一些問題,包括政府部門的問題,也包括下屬單位的問題。因此,北京市人大常委會今年將採取明察暗訪和輿論監督及羣衆監督相配合的辦法。對於監督出來的問題,由新聞媒體進行曝光,這給被曝光單位的壓力是相當大的,這樣能促使他們及時改正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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